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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的通知

    2018-07-16 15:06:59 作者: 唐薇访问量:

    法学院各位老师: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规划办公室《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及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的要求,现将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注意事项

    (一)投标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科基金各项管理规定;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每个投标团队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

    (二)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专项研究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国家出版基金项目以及其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的课题负责人,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投标。申请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同年度不能投标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三)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在本批次招标中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

    (四)投标者须按《招标公告》发布的选题研究方向(附件2)投标,自选课题不予受理。

    (五)投标课题要突出研究重点,体现有限目标,课题设计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子课题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大型文献典籍整理、丛书编纂、数据库建设等规模较大的课题,可根据实际需要设计子课题数量。每个子课题只能确定一名负责人。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子课题负责人须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获中标,子课题负责人一般不得变更。

    (六)项目完成时间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应在5年左右完成,部分研究任务艰巨、规模较大、周期较长的课题可分期完成,完成时限不作统一规定。

    二、申报材料

    本次投标须按照新修订的《投标书》(2018年7月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填报以前版本无效;《投标书》文本要简洁、规范、清晰,不加附件。

    纸质版材料:《投标书》一式9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8份),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电子版材料:《投标书》(WORD文件格式)和投标材料汇总清单电子表格(EXCEL文件格式)各1份。

    三、申报时间及报送地址

    我校申报集中受理时间为2018年8月30日。请我院各位老师务必提早完成电子版申报材料并联系科技管理处社科科叶素梅老师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电子版及打印签名的纸质材料于20188月29日之于前交于唐薇处。

    四、其他

    (一)其他未尽事宜请登录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网站

    http://www.npopss-cn.gov.cn/n1/2018/0709/c219469-30135670.html

    (二)加入川农社科群(群号:293512926)交流。

    联系电话:028-86293016 0835-2882422

    联系人:叶素梅

    五、附件

    附件1 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

    /upload/File/20180716/20180716072841_86316.docx

    附件2 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选题研究方向

    /upload/File/20180716/20180716071600_51975.doc

    附件3 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投标书

    /upload/File/20180716/20180716071624_88055.doc

    附件4 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投标材料汇总表

    /upload/File/20180716/20180716071728_22765.xls

    附件5 四川省社科联通知

    /upload/File/20180716/20180716071753_2257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