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经法学院社会工作学生第二支部委员会研究,报法学院党委备案同意,陈静等7位同志被列为党员发展对象。为进一步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确保发展新党员的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现将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5月28日(五个工作日)。
序号 |
姓名 |
班级 |
学号 |
拟接收时间 |
1 |
陈静 |
社工202203 |
202207109 |
2025年5月30日 |
2 |
秦宣 |
社工202204 |
202207116 |
2025年5月30日 |
3 |
杜佳惠 |
社工202205 |
202207178 |
2025年5月30日 |
4 |
郑家敏 |
社工202205 |
202207172 |
2025年5月30日 |
5 |
何子婷 |
社工202303 |
202304888 |
2025年5月30日 |
6 |
李佳璐 |
社工202304 |
202304931 |
2025年5月30日 |
7 |
周璐 |
社工202305 |
202304968 |
2025年5月30日 |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电话、信函或直接来访的形式,向法学院党委反映陈静等7位同志在政治立场、理想信念、思想品德、入党动机、学习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和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同时也可反映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坚持党员标准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等方面的情况。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联 系 人:徐菁
联系地址:法学院党委办公室(7-103A室)
联系电话:0835-288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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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农业大学法学院社会工作学生第二支部委员会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