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简称共青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和维护青年合法权益是共青团的四项职能。
共青团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共青团四川农业大学法学院委员会由共青团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设(指导老师)书记1名和(学生)副书记1名。共青团四川农业大学法学院委员会设有组织部、社会实践工作部、创新创业服务部、青年志愿者工作部、传媒中心。
共青团四川农业大学法学院委员会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领导全院共青团工作,指导学生会工作。
(二)组织广大团员、青年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
(三)围绕大学生素质拓展,组织开展学生学术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志愿服务活动、学院文体活动等,全面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服务青年成长成才。大力推动共青团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建设及大学生创新实践,为大学生就业创业及创新能力的培养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
(四)发挥共青团桥梁和纽带作用,主动了解、掌握大学生思想动态和现实需求,听取和反映青年的意见与建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维护青年合法权益。
(五)坚持党建带团建,团建服务党建。认真贯彻落实院党委和上级团委的工作部署,定期汇报工作。
(六)负责全院共青团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培训、推荐共青团干部。
(七)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院团委班子自身建设和作风建设。坚持按期换届,民主选举。组织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团内民主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