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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贯彻落实 《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实施方案

2019-09-25 16:28:33 作者: 访问量:

四川省贯彻落实

《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实施方案


请示报告制度是党的一项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对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具有重要意义。为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推动《条例》各项规定不折不扣落实到位,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深化思想认识,增强做好请示报告工作的政治责任感

1.各级党组织承担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主体责任,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对请示报告工作负总责,要把请示报告作为重要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讲政治要求贯彻到请示报告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责任单位:各地、各部门)

2.将学习贯彻《条例》纳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列为各级党校(行政院校)、干部学院培训内容,作为新时代治蜀兴川执政骨干递进培养和有关任职资格考试的重要内容。(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委党校)

3.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对《条例》进行专题学习,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准确把握《条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增强带头做好请示报告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办公厅)

4.开展党内法规专题培训,结合《条例》规定和工作实际,对各市(州)党委和省直各部门办公厅(室)负责同志进行专题培训,提升做好请示报告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省委办公厅)

5.加强对请示报告制度的宣传引导和理论阐释,鲜明政治导向,推动各级各部门树牢“四个意识”、落实“四个服从”、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杜绝“低级红”“高级黑”。(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

二、严格对标对表,切实加强向党中央请示报告工作

6.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主体、事项、程序和方式,规范有序做好重大事项提请省委研究审定后报党中央工作,做到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责任单位:各地、各部门)

7.细化梳理向党中央请示报告事项,制定请示报告事项清单。落实“清单制+责任制”,每年适时制定向党中央报送有关报告年度工作安排,逐一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完成时限。(责任单位:省委办公厅)

8.对事项清单和工作安排中暂未纳入的重要事项,有关地方和牵头部门要结合上级要求和工作实际,适时提出上报建议。(责任单位:各地、各部门)

9.提高请示报告起草质量,对需以省委名义上报的请示报告,有关牵头单位要在扎实抓好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如实反映情况、总结成效、分析问题、提出建议。报告代拟稿应当具有实质性内容和参考价值,综合报告在5000字以内、专项报告在3000字以内,确有必要详细报告的内容可通过附件反映。(责任单位:;各地、各部门)

10.起草单位要对请示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报送党中央的有关背景、数据、研判负责,认真核实非第一手、转报的情况,情况不明或来不及核实的须作说明。(责任单位:各地、各部门)

11.加强审核把关,严把政治关、政策关、法律关、提法关、事实关、程序关、权限关、文字关、格式关,对请示事项阐述不清楚、理由不充分,报告内容空洞无物、价值不高等不符合《条例》规定的,实行退文处理。(责任单位:省委办公厅)

12.认真落实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省委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自发布之日起30日内报送中央备案,切实做到及时报备、规范报备。(责任单位:省委办公厅)

13.对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有关干部任免及省委委员、候补委员职务的辞去、免去或自动终止等重大事项,及时向党中央报备。(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

14.统筹用好正式报告、信息、简报等书面报告方式,严格执行“一事不二报”要求,信息侧重于报告重大突发事件,简报侧重于报告某方面工作简要情况。(责任单位:省委办公厅)

15.对中央批复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指示要求,要及时学习领会,全力抓好落实,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责任单位:各地、各部门)

三、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各地各部门请示报告质效

16.严格执行《条例》规定,牢记授权有限、守土有责,既要杜绝重大事项漏报瞒报,又要摒弃对职责内事项推诿塞责、缺乏担当。请示报告应确有必要、务求实效,不得事无巨细、层层上报,也不得一味求快、做表面功夫。(责任单位:各地、各部门)

17.按照《关于严格执行和落实请示报告制度的通知》要求,严格请示报告审议审签程序,请示报告必须经主要负责同志签发或作出,重要的应集体审议,必要时应先报上级分管领导同意。(责任单位:各地、各部门)

18.向省委请示必须事前,给省委以充足研判和决策时间,情况紧急须临机处置的应当按规定履职尽责,并及时进行后续请示报告。向省委报告应按规定时限报送,年度全面工作总结和下一步工作安排于次年1月31日前报送,未作时限要求的年度专题报告春节前报送。领导干部外出要按程序提前报备。(责任单位:各地、各部门)

19.省直部门报送发文请示应充分论证发文必要性,严格落实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精简文件数量和篇幅各项措施,应履行发文报批程序,以红头文件向省委请示,由省委办公厅按程序办理,避免发文请示“倒流”。(责任单位:省直有关部门)

20.结合《条例》规定和工作实际,建立健全请示报告办理制度,对报送省委的请示提出拟办意见并按程序报省委领导审批,对报送省委的报告按分送规则送省委领导阅示。(责任单位:省委办公厅)

21.省委领导对报告作出批示指示的,应当及时转办加强督办。对受理的紧急请示事项应当尽快办理,有明确办理时限要求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毕,确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期办完的,应当主动向来文请示单位说明情况。(责任单位:省委办公厅)

22,省委办公厅要将专项工作报告转有关职能部门汇总整理形成综合报告后统一报送省委。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对专项工作的牵头抓总、督促落实作用,对于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做法进行宣传,对于共性问题认真研究解决,对于有价值的意见建议积极吸纳,需要上报研究的按程序报送。(责任单位:省委办公厅、省直有关部门)

23.严格落实《条例》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请示报告规定要求,对党员、领导干部请示报告事项及程序方式进行细化明确。(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

24.省直各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本领域请示报告工作自上而下的指导。负有指导、协调或监督职责的单位党组织应统筹所负责区域、领域、行业、系统内各单位党组织的请示报告工作,归口报送。(责任单位:省直各部门)

四、健全制度机制,推动请示报告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25.建立健全工作督查机制。将各地、各部门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和巡视巡察范围,作为督促检查的重要内容。(责任单位: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巡视办、省委办公厅)

26.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情况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内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建工作考核,对各级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考核评价,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并以适当方式通报。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每年党建工作情况报告。(责任单位: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组织部)

27.建立健全纠错机制,严把收文关口,建立错情台账,对不履行向省委请示报告主体责任、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按规定时限报送、屡次出现错情的单位,视情进行约谈或通报。(责任单位:省委办公厅)

28.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条例》规定、存在追责情形的有关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依规依纪严肃问责追责。(责任单位: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办公厅)

五、压紧压实责任,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地落实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学习培训,使广大党员干部准确把握《条例》各项规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各级领导干部要担负起落实请示报告制度的政治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执行《条例》各项规定,带头树牢纪律规矩意识。各地、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梳理制定本地、本部门请示报告事项清单,做到重大问题提前请示、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各级办公厅(室)要强化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对本地、本部门上报事项要及时提醒、跟踪督促、严格把关,对下级党组织报送事项要规范办理、纠偏止错、加强指导,要精选配强公文处理工作人员,支持他们履行好公文审核把关职责,进一步提升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