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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和班主任管理

2016-12-08 17:11:27 作者: 车亮亮访问量:

(一)辅导员 
    辅导员是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辅导员要努力成为学生健康成长的引路人。 
    1.辅导员的入职条件:辅导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德才兼备,乐于奉献,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接受过系统的上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2.辅导员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1)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使命感,引导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及时了解和把握学生的思想政治状况,特别是对学生关心的热点和焦点问题以及学生中的苗头性问题进行及时有效的教育和引导。 
    (2)加强学风建设,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学习观,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遵守学习纪律,自觉养成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学风。 
    (3)负责学生日常行为的规范管理,引导学生遵守校规校纪,自觉规范行为习惯,参与学生违纪调查,及时化解矛盾冲突,参与突发事件处理,维护校园秩序和学校稳定。 
    (4)做好各类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优评奖、表彰奖励和学生资助等工作,关心关爱在学业、情感、心理、人际关系、身体健康等方面面临困难的学生,帮助各类学生健康成长。 
    (5)做好学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指导学生做好大学生涯规划和职业规划,为学生提供高效优质的就业服务,促进学生积极有效就业。 
    (6)指导开展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和文化艺术体育活动,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丰富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 
    (7)指导班主任搞好班级建设,协助做好重点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和后进生的转化工作。 
    (8)指导共青团、学生会、学生社团、学生党支部等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其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做好学生骨干培养,激发广大学生自我发展成长的主动性、积极性。 
    3.辅导员队伍的建设与管理: 
    (1)辅导员实行学校和学院双重领导。人事、组织部门负责辅导员队伍的建设规划及实施;学生工作部负责辅导员队伍的日常管理,主要任务是参与选拔、工作指导、培训锻炼、评优表彰、转岗推荐等;学院负责辅导员的直接领导和管理。 
    (2)辅导员培养纳入学校师资培训规划,按需安排攻读相关专业学位或进修深造。辅导员可评聘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或其他学科的专业技术职务,可承担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政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就业指导及其它课程的教学工作。 
    (3)加强辅导员队伍能力建设,支持辅导员开展相关学术研究、参加社会实践、挂职锻炼、学习考察和校际交流等活动,有计划地开展业务培训。鼓励辅导员兼任学生党支部书记、学院团总支书记、学生组织的指导老师等相关职务。 
    (4)学校每年评选表彰不超过10名的优秀辅导员,在职务晋升和业务进修时给予优先考虑。参评优秀辅导员的基本条件为:信念坚定,素质过硬;认真负责,敢于担当;学生喜爱,实绩突出。 
    (5)专职辅导员工作满5年,可根据自身实际和学校工作需要调整工作岗位。学校把辅导员队伍作为后备干部培养和选拔的重要来源,根据工作需要,向校内管理工作岗位选派或向地方组织部门推荐输送。对不适合辅导员工作的应当及时调整。 
(二)班主任 
    班主任是班集体的组织者和领导者,负有在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指导学生的职责,班主任要切实肩负起立德树人的光荣使命,努力成为具有高尚师德、人格魅力、学识风范的学生人生导师。 
    1.班主任任职条件:班主任应当具备师德高尚、关爱学生、认真负责、乐于奉献等条件。 
    2.班主任的主要工作职责: 
    (1)抓好团支部、班委会的建设。选好配强班级学生干部,指导制定班级管理制度,培养和发挥好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努力实现班级的自主管理。 
    (2)抓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教育。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重点加强公民意识、法纪意识、安全意识、诚信意识、成才意识教育。与学生和家长保持经常联系,促进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联动。协助做好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工作。 
    (3)抓好班集体的日常管理。培育优良学风、班风、室风,加强学习生活秩序、课外活动与安全、学生操行的管理,负责学生的请假审批和销假。处理学生意外事故或应急事件,参与调查处理本班学生违纪事件,负责对违纪学生进行教育和帮助。 
    (4)重视并做好学生学习成长指导。帮助学生了解本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和目标以及毕业后的就业领域和前景,指导制定大学生涯规划和职业规划,引导树立正确的成才目标和职业理想,增强学习动力。指导学生开展或参与创新创业、社会实践、文体竞赛等活动,提升综合素养与能力。 
    (5)做好奖励资助和困难学生帮扶工作。主持做好综合素质测评、评优评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助学金评定等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具有心理障碍、情感挫折、家庭变故等问题和面临学业困难、就业困难、生活困难的学生,有针对性地给予指导和帮助,如有特殊情况及时向学院反映。 
    (6)做好新生和毕业生工作。重视并做好新生入学教育,努力提高新生的适应能力,帮助学生尽快适应大学学习生活。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提升毕业率、授位率、就业率,对就业存在特殊困难的学生应及时反馈学院。负责做好毕业鉴定和毕业离校等工作。 
    3.班主任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1)班主任工作在学校党政统一领导下,由学生工作部(处)牵头,各学院党总支具体负责,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班主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院党政负责选配或聘任班主任,并报学生工作部(处)和人事处备案。 
    (2)每个小班设一名班主任,任期一般随班至学生毕业,学年考核合格者自动续聘。班主任短期不能履职的应安排专人临时代理其职责。学院可以聘请本院品学兼优的本科生、研究生担任新生班班主任助理,协助班主任开展工作。 
    (3)鼓励教授担任班主任,其他符合任职条件的教师必须担任班主任。无特殊情况,任现职以来,凡晋升教师系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都要有担任班主任两年以上经历,并经考核合格。 
    (4)原则上一名教师只担任一个班的班主任,确因工作需要,辅导员和优秀班主任可以担任2个班的班主任,但须经过学生工作部(处)同意并备案。 
    (5)新任班主任和新生班主任须接受上岗培训工作,培训工作由学生工作部(处)和学院党总支负责。学校原则上每两年召开一次班主任工作会,学院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班主任工作会,布置和检查工作,汇报情况,交流经验。 
    (6)每学年进行一次班主任工作考核。考核工作由学生工作部(处)组织,各学院确定具体考核指标,但必须以学生满意度测评为主,考核结果报学生工作部(处)备案,并由人事处记入教师人事档案。班主任工作考核每年6月上旬进行。 
    (7)班主任按每学年80学时计算教学工作量并发放课时酬金。另按每学年每小班500元标准划拨学院作为学院班主任工作量调节和优秀班主任奖励的专项经费。 
    (8)学校每年评选表彰50名优秀班主任,各学院限额评选推荐,学生工作部(处)审定。 
优秀班主任推荐条件为:遵循党的教育方针,政治立场正确坚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关心爱护学生,受到学生信赖和爱戴,满意率达85%以上;所带班级班风正、学风浓、室风好,原则上学生无违纪、必修课合格率80%以上;担任班主任工作一年以上。 
    (9)班主任有不履行职责、年度考核不合格、应本班学生要求并经调查确认有更换必要或具有其他需要解聘情形的应当予以解聘。被解聘者两年内不得再次担任班主任,不得晋升职务职称。 
    (10)班主任有调离学校、聘期内出国超过一学期以上、因身体原因不宜继续担任或具有其他应当辞聘情形的应当辞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