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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社会实践工作评优细则

2017-03-09 16:13:21 作者: 院团办访问量:

为充分发挥社会实践活动在学生成长成才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完善我院社会实践工作机制,激励更多学子积极参与到社会实践活动中来,学院团委特制订本评优细则。

一、奖项设置

社会实践优秀团队、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社会实践优秀调研报告、社会实践优秀摄影图片、社会实践优秀DV共6项。

二、考评细则

(一)优秀团队

1.活动前期(20分)

1)按时上交社会实践团队方案(2分);

2)实践内容结合年度社会实践主题,鲜明有特色,能体现时代热点或专业特色(3分);

3)认真参加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宣讲会、各类培训会等,缺席扣1分/次(3分);

4)鼓励跨学校、跨校区、跨学院、跨专业组队(2分);

5)到政府、企业、学校、NGO、基金会、社工组织等单位开展社会实践(3分);

6)实践项目得到NGO、基金会等公益组织的经费支持或赞助(4分)

7)社会实践参加学院社会调研大赛并成功立项(3分);

2.活动开展(50分)

1)活动开展期间,团队能每天做好会议记录,且记录内容客观真实(5分);

2)团队成员认真撰写实践心得,能真实反映实践的收获或感受,每位队员至少完成1-2篇,字数不限,内容不得抄袭(5分);

3)与实践单位建立了合作意向,并能签订《社会实践基地协议》(加盖公章),原件单独上交,复印件附总结材料中(10分);

4)圆满完成实践任务,确保队员安全,得到实践单位的认可或好评,收到实践单位感谢信或表扬信(加盖公章),原件单独上交,复印件附总结材料中(5分);

5)安排专人对实践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并将新闻稿(含5-10张活动图片)发送学院指定邮箱,至少完成2篇新闻稿件的撰写(5分);

6)完成高质量的社会调查报告或实践论文,有实质性成果上报,如论文发表,为当地发展提供建设性意见,设计方案受到地方或企事业单位重视等(20分);

7)团队成员均需上交《社会实践登记表》,手写并加盖公章,原件单独上交,复印件附总结材料中,少1人扣1分;

3.活动总结(30分)

1)按时上交社会实践总结材料,字数1000字以上,要求能简要概括实践活动的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队员的收获或体会等(5分);

2)上交5-10张反映社会实践活动具体开展的照片,jpg格式,像素清晰,集体照除外(5分);

3)能上交反映社会实践活动开展的视频材料,要求内容真实、清晰,采用AVI可编辑格式(5分);

4)实践活动得到报刊、电视台、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的宣传报道:国家级5分、省级3分、市校级2分、院级1分,市校院级总分不超过5分(15分)。

4.答辩(40分)

能结合实践主题,向评委展示社会实践开展的具体情况,有特色和亮点,社会反响良好;PPT制作精美,内容丰富,答辩思路清晰,语言流畅,表达得当;回答评委提问能紧扣要点,口齿清楚,言简意赅。

5.其他

根据团队评优得分高低评选校院级优秀团队,颁发证书和奖金。

(二)先进个人

认真参加实践活动,对社会实践感悟深刻,形成较高质量的实践报告,受到所在实践团队或所在班级的充分认可。

1.提供3张反映社会实践活动具体开展的照片(不包括集体合照);

2.按时上交社会实践登记表(实践单位需盖章);

3.提交1500字以上的社会实践心得体会或调查报告。要求内容真实有效,能较好反映社会实践的个人收获或调研成果,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取消评优资格;

4.社会实践时间不得少于两周;

5.实践活动得到各级报刊、电视台、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的宣传报道。

(三)优秀指导教师

能尽职尽责对团队进行选题、调研、组织等方面的指导,受到指导学生、团队和学院的充分认可。

(四)优秀调研报告

社会实践活动中学生所撰写的与社会实践主题相关的调研报告,要求主题突出、思路清晰、客观真实,具有一定的专业水平。

(五)优秀摄影图片

图片内容真实、生动、清晰,能很好反映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某一主题,或能够反映与暑期社会实践密切相关的社会热点、社会现象等具有一定特色和亮点的场景。

(六)优秀DV

DV作品要有鲜明的时代特色、明确的实践主题、真实生动的实践场景,有一定的教育意义,作品时间不超过30分钟, 剪辑连贯流畅,有较高画面质量。

三、评选办法及奖励

1.各类奖项均由团队或个人自愿申报,学院根据申报情况组织评审,并根据分配指标评选校级奖励和院级奖励。

2.优秀团队颁发奖金和证书,其他奖项颁发证书。

3.评选日程安排详见每年具体通知,未尽事宜由学院分团委负责解释。

                      

                                      法学院分团委

二零一七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