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业大学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0305Z1)马克思主义法学
一、学科简介
马克思主义法学是由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由其追随者、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杰出领导人等在实践中发展的法的基本原理,是以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为指导来研究法律现实的一切法学学科的总称。马克思主义法学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理论基础,科学地阐述法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深刻地分析法治社会各方面现象。马克思主义法学是一个庞大的、不断发展的知识体系,其内容很广泛,包括诸如马克思主义法理学、马克思主义宪法学、马克思主义民法学、马克思主义刑法学等种种具体学科。
我校马克思主义法学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下设的二级学科,于2017年9月开始招生。下设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与基层治理研究和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与土地资源法研究两个方向。现有硕士研究生导师五人,其中教授1人,副教授2人,博士2人。
二、培养目标
马克思主义法学需要对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史、法律与社会的关系、法律的运行与发展等相关主题加以研究。设置马克思主义法学二级学科的任务是培养学生具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和社会主义信念,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具备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较强的马克思主义法治社会建设理论素养,具有扎实系统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较宽的知识面,具有正确的理论方向和良好的学风,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去分析问题,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同时具备扎实的法学基础理论知识及良好的法律专业技能,能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法律及相关工作的复合型高级法律人才。具体要求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热爱法学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2、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素养和理论功底,了解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
3、掌握扎实的法学基础理论、系统的法学专业知识及良好的法律专业技能。
4、具有独立法律人品格,能胜任科学研究工作或者独立担负法律事务工作。
5、至少掌握一门外语,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外文文献。
三、研究方向设置
马克思主义法学设立两个研究方向
研究方向1: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与基层治理研究
研究方向2: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与土地资源法研究
四、课程体系设置
马克思主义法学学科课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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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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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Course N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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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
Cred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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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课学期
Te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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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课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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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位
课
Obliga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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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quired
course
公共学位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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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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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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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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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教师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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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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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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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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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教师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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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ecialized
Degree
Course
专业学位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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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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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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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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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自强、高淑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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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发展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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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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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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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国友、毛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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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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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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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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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毅弘、舒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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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ecialized
Basic
Course
专业基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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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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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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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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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红霞、赵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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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专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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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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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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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勇、黄友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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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与行政法学专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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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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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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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娜、漆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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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司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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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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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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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丽、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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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pulsory
Course
必修环节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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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班讨论/Semin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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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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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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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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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活动/Academic activit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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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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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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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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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
学
位
课
Sel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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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ecialized
Optional
Course
专业选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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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法治理论与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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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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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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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彦、皮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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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资源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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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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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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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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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法治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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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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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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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军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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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学专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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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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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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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薇、孟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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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法学专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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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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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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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飞鸣、唐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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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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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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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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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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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tional
Course
跨专业选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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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根据需要,在全校范围内其他专业硕士生课程设置中选修课程
Can choose courses from other maj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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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培养和学位的基本要求
1、培养环节的设置与要求
课程设置和实践性环节包括公共学位课、专业学位课、专业基础课、专业选修课等环节。攻读马克思主义法学硕士研究生学位所修的总学分不少于32学分。所修课程均要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方能取得学分。课程考核按有关规定执行。
2、质量保证的措施
(1)课程教学
建立导师制培养模式,给每位学生配备一位校内指导老师和一名校外指导教师,鼓励吸收实践领域有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员,共同承担研究生的培养工作。在教学模式上,避免传统的灌输式,采取启发式、案例式、思辨式的教学模式,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养成理性的、具有逻辑性的法律思维模式,通过具体的案例分析,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课程考试
建立以过程评价为主的课业考核制度。建立以学习者为中心、以学习过程为重点、以能力提升为基准的过程主导课业评价制度。改变单纯以考试为手段、以卷面成绩为标准的课业评价方式,从只注重考试的终结性评价转为注重学习过程的过程性评价,从单一的知识测量转为综合素质考核的方式,探索通过课堂检测、课程报告、导师考核等多种考核方法对教学质量进行全面评价。
(3)中期考核
=
1 \* GB3 ① 考核内容
A.品德作风、学习态度、组织纪律。
B.学术道德、课程学习、业务能力。
= 2 \* GB3 ② 考核时间
考核一般安排在第三学期前半期进行。
= 3 \* GB3 ③ 考核程序及要求
A. 硕士研究生须填写中期考核表,完成自评总结和综合考核。
B.中期考核由本学科点负责组织,成立考核小组,并公开进行。
C.考核小组通过对硕士研究生综合考核,结合审阅材料等了解硕士研究生全面情况,做出中期考核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
D.中期考核合格者方能进入开题报告环节,不合格者一般应在半年后重新进行考核,再次考核不合格者,由所在学院报研究生院,按规定可终止培养,取消学籍。
3、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1)论文选题与开题
学位论文的选题一般应结合本学科的研究方向和科研项目,鼓励面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选择应用型课题。确定学位论文工作的内容和工作量时应全面考虑硕士研究生的知识结构、工作能力和培养年限等方面的特点。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必须具有科学性、应用性、创新性和可行性。
= 1 \* GB3 ①开题内容
A.选题目的与意义、国内外研究动态。
B.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及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C.研究的预期结果及价值。
D.研究计划、工作准备情况、保障措施、经费预算及来源。
E.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相应的解决办法。
F.与选题相关的国内外文献资料目录。
= 2 \* GB3 ②开题时间
原则上应在中期考核合格后、第三学期内完成开题报告。
= 3 \* GB3 ③ 开题程序及要求
A.硕士研究生应在开题报告评审会前根据开题内容填写开题报告申请表。
B.开题报告评审会由本学科点负责组织,并公开进行。
C.开题报告评审通过后,应在导师的指导下尽快拟定实施方案;同时应将开题报告相关材料交由学院汇总存档。
D.开题报告未获通过者,一个月内须修改补充后重新开题;对三次开题仍未获准通过者,由所在学院上报研究生院,按规定可终止培养,取消学籍。
(2)论文实施与写作
论文开题后,研究生应按导师要求及时提交论文工作原始记录册、研究进展情况汇报。本学科点导师组对其研究工作进行中期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为:论文工作是否按开题报告预定的内容及进度进行;已完成的研究内容及结果;目前存在的或预期可能会出现的问题;论文按时完成的可能性。
(3)学位论文与答辩
符合学校研究生院2015年1月制定的《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标准》中“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