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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农业大学法学院人才招聘公告

    2022-04-01 16:56:18 作者: 访问量:

    四川农业大学法学学科具有10多年的办学历史。2004年学校设置法学本科专业和社会工作本科专业并开始招生,历经人文社科学院、政法学院、文法学院等,2016年学校机构调整,四川农业大学法学院正式成立。法学院下设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和法学系、社会工作系、政治学与行政学系,有模拟法庭实验室、刑事侦查实验室、社会工作实验室、电子政务实验室等4个学生综合实训实验室和30余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拥有法律专业硕士点和马克思主义法学二级学科硕士点,法学、社会工作、政治学与行政学等3个本科专业,其中法学专业为四川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全日制在校生1700余人。系中国灾害社会工作专业委员会理事单位,西南地区唯一的中国农村社会工作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单位,四川省社会工作人才培训基地。

    一、招聘岗位         

    学科专业

    (研究方向)

    岗位

    名称

    岗位职责(承担的教学科研任务)

    招聘

    人数

    法学*

    专任教师及以上

    1.承担法学专业本科生及研究生刑法、犯罪学、刑事侦查学等课程教学; 2.参与一流专业与一流课程建设;3.参与法学科研、社会服务等。

    1

    法学*

    专任教师及以上

    1.承担法学专业本科生及研究生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文书等课程教学; 2.参与一流专业与一流课程建设;3.参与法学科研、社会服务等。

    1

    社会学、社会工作

    专任教师及以上

    1.承担社会研究方法、社区工作、社会工作研究前沿等课程教学;2.参与一流专业与一流课程建设;3.参与社会工作科研、社会服务等。

    1




    (一)报名方式:请登陆http://113.54.15.87/,按提示进行注册,选择意向岗位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要求:应聘者应满足学科专业(研究方向),能胜任岗位职责且在20221231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

    二、考核面试

    (一)资格审查。由学校纪委办公室、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和学院共同负责,对应聘者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报分管校领导确认,资格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二)学院面试考核。学院通过公开试讲、面试答辩等形式,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考核面试,每个招聘名额择优推荐2人(1名推荐人选和1名后备人选)参加学校面试。

    (三)学校面试考核。学校组建面试小组,对学院确定的推荐人选和后备人选进行面试考核,通过人员经学校审定后确定为拟录人选和有效后备人选。

    三、待遇及有关说明

    (一)通过面试确定的拟录人员,经公示无异议、体检和综合考察合格者,办理入编手续,来校工作满2年特聘副教授。

    (二)引进人才高级职称实行先聘后评,首聘期五年。入职后五年内达到学校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

    (三)教学科研岗位拟录人员入职后,户籍、社保、公积金等关系可自愿选择在学校任一校区(雅安、成都、都江堰)。

    (四)学校学科建设双支计划和专业建设支持计划提供持续的教(科)研经费,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或岗位,提供过渡性住房或按月发放住房补贴。

    (五)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填报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或拟录、录用资格。

    (六)教学或科研能力特别突出、潜质优异的拟录人选,由校党委常委会一事一议专题研究可作为人才引进,根据引进层次特聘为教授、副教授相应岗位等级,并提供相应的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

    (七)经学校确定的拟录人选,入职后补助报到产生的交通费(按实际产生费用不高于3000/人),并协助解决引进人才配偶工作及子女入学等相关事宜。

    四、联系方式

    学院行政办:陈老师:0835-2882644 15528917527

    法学系:刘老师 13778765854

    社工系:山老师 13980177217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学院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835-2882561028-862932580835-2883456


    附件1:四川农业大学人才引进基本条件及待遇.pdf


    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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