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2019年10月1日至10月7日为国庆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校发《关于2019年国庆节放假的通知》,现就我院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2019年10月1日(星期二)至10月7日(星期一)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正常上班行课,其中9月29日按10月4日(星期五)课表行课,10月12日按当日课表行课。
二、注意事项
(一)节假日期间,请注意安全。班主任应密切关注本班学生动态,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学院汇报。若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学生要及时报告班主任、辅导员,并妥善处置。
(二)节假日期间原则上不组织开展校外集体活动。如确需外出的须履行审批手续,落实安全责任主体。若确有集体活动的须报告班主任,经班主任签字批准同意后,学院履行审批手续。
(三)各班级加强法纪和安全宣传教育
1. 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不私自下海、湖、江、河等地方游泳、划船,不到电站、水库、泄洪道、河道或其它危险地段游玩逗留,不私自组织登山、探险、骑行远游等野外高危活动。独自外出活动应提前告知同学或老师,并保持通讯畅通。
2. 注意交通安全、人身与财产安全,不乘坐“黑车”,慎重交友,谨慎出行,防偷盗,防诈骗,防传销。
3. 遵守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依法合规运用通讯和网络工具,文明上网,不做危害互联网运行秩序和安全的事。
4. 遵守消防管理规定。爱护消防设施设备,不违规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管制刀具,不违规用火用电。发现安全隐患或消防事故,应及时拨打消防电话,保护人身、财产安全。
5. 遵守学生管理规定。不得参加任何不健康、不文明、迷信的活动,坚决抵制黄赌毒。注意饮食卫生,不酗酒滋事、不晚归、不留宿外来人员。
6. 严格执行学生外出请销假制度。所有同学必须于10月7日之前返校,若不能及时返校,请严格按照流程请假。
法学院团委办公室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