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您是第名访问者

通知公告

    站内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法学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方案

    2020-01-31 10:53:53 作者: 法学院访问量: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贯彻落实《四川农业大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工作方案》,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规,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坚决落实《四川农业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四川农业大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工作方案》,全力防止疫情在校园扩散蔓延,确保校园安全平安稳定。

    二、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一)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  长:殷焕举、朱碧泉

    副组长:朱雨欣、颜  勇

    成  员:宁  娜、山国艳、许  彦、皮俊杰、黄志辉

    联络员:皮俊杰

    (二)工作职责

    (1)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2)制定防控工作方案,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组织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3)组织协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预防知识宣传、信息汇总和报送等工作。

    (4)督促各系室落实防控措施,监测师生健康状况;采取具体有效举措,维护正常教学科研生活秩序。

    三、具体措施

    (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

    院长、书记为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学院疫情防控全面管理工作;分管领导为分管领域第一责任人,负责分管领域相关防控工作;各科室主任为本科室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防控工作。学院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引导全体师生提高自我防护与社会责任意识。在学校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切实落实各项防控工作,依法依规有序管控,做好疫情防控与处置、舆情应对与引导等工作。

    (二)分类落实各项防控工作

    1、放假回家学生:通过班级、学生会,并利用好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网络渠道发放假期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学生和家长居家或外出时做好防控。通知所有离校学生在假期结束之前不得提前返校,具体返校时间视当地疫情及政府公告和指引而定,并由学校另行通知。

    2、实习实践学生:班主任、导师要及时掌握、了解学生实习、实践的基本状况,通过慰问或委托实习实践单位做好防控的宣传工作。

    3、放假留校学生:密切跟踪了解寒假期间留校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多方式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做好自身防护,身体不适及时送诊就医。

    4、教职工:各系室要将有关信息及时告知教职工,主动关心关爱教职工的身体健康,引导大家居家或外出时做好防控。督促从湖北返回的教职工按照政府疾控部门的要求,居家隔离 14 天,对目前仍在湖北的教职工,通知其继续留在原地,并做好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

    (三)做好日常监测和数据上报工作

    1、全覆盖登记学院返校师生员工行程,全覆盖登记师生员工是否接触病患人员信息,全覆盖筛查登记从湖北返校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情况。

    2、及时掌握学院师生员工健康每日动态,专人落实疫情日报、零报告制度,按照教师(含家属)、本科生、研究生序列分类汇总,在每天下午 5 点前上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相关要求

    (一)坚持联防联控

    防控工作在学校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进行。学院将密切关注疫情对各领域工作的影响,及时向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信息并提出建议。各系室负责人要全力做好防控管理、宣传引导和联系师生、服务师生各项工作,确保师生及时获得防控工作的重要信息和得到必要的帮助。

    (二)强化责任担当

    学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将带头履责负责尽责,认真落实学校部署和各工作组工作安排。院长和书记高度重视防控工作,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坚守岗位、靠前指挥、以上率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认真落实各项任务。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相关责任人,将依规依纪严肃问责。

    (三)重视舆论宣传

    学院将积极通过学院主页、微博、微信等渠道开展防疫教育,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做好防控防护工作。要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及师生发生疫情情况,要引导广大师生员工充分认识疫情的严峻性复杂性,做好做足个人、家庭的安全与卫生防疫措施。

     

     

                                     法学院

                                202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