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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11-18 15:48:16 作者: 访问量:

    法学院各位老师: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规划办公室《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的要求,现将我校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注意事项

    1.投标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每个投标团队的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

    2.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在本批次招标中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投标。

    4. 子课题数量一般不得超过5个。如获中标,子课题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变更。

    二、申报安排

    (一)申报方式

    本次实行网上申报和评审。投标人请登陆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 以实名信息提交注册申请后通知科技处社科科审核,待收到系统发送的短信和邮件通知后,即可以通知中账号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申报系统将于20191220日至2020110日开放。

    (二)申报材料

    投标人在网上申报的同时仍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

    1. 纸质版材料:《投标书》一式3份,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电子版材料:《投标书》(WORD文件格式)请以投标人姓名命名(如:张三-投标书);投标材料汇总表电子表格(EXCEL文件格式)请以中层单位名称命名(如:经济学院-汇总表)。

    三、申报时间及报送地址

    请务必于202016日前完成网络申报,并将纸质版材料统一交到唐薇老师处,以便统一报送科技管理处社科科;电子版材料请统一发送至社科科邮箱cnskgl@163.com

    四、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请查阅附件或加入QQ川农社科群,群号:293512926

    联系人:叶素梅 田 凯

    联系电话:028-86293016 0835-2882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