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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通知

    2019-12-27 13:36:13 作者: 访问量:

    法学院各位老师: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规划办公室《202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及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校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注意事项

    1.请务必采用最新版本《项目申请书》(附件4)和《活页》(附件5),并如实填写。

    2.经费预算编制请参照《国家社科基金管理办法》(附件7)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附件8)。

    3.请课题申报人参照全国哲学社会规划办公室和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相关通知要求,以及申报审核要点(附件9)认真填写课题申请书,相关单位科研秘书须对本单位申报书严格审核。

    二、申报材料

    纸质材料6(每份含申请书和活页),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电子版材料请以学科+单位+负责人姓名命名,邮件标题请标注“单位名称+负责人姓名+2020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

    三、材料审核、申报时间及报送地址

    根据学校要求,电子版材料审核时间统一为2020130-31日。定稿材料报送集中受理时间为202021日至21800请各位老师于2020129日之前将电子版申请书交于唐薇老师处,以便进行申请书初审;并于202022日将纸质版《申请书》和《活页》交于唐薇老师处,以便统一报送科技管理处社科科,电子版统一发送至社科科邮箱cnskgl@163.com

    四、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请登录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网站(http://www.npopss-cn.gov.cn/n1/2019/1220/c219469-31516101.html)或联系科技管理处社科科或加入川农社科群(群号:293512926)交流。

    温馨提示:

    1.学科建设双支计划中农村发展研究专项、社科研究专项,主要支持用于申报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等项目及开展预研工作。已获立项资助的教师,应积极参与此次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

    2.获双支计划资助的教师,按规定符合条件者,每年均应作为主持或主研申报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无故未申报者取消申报双支计划资格。作为主持或主研获准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者,原则上应考评为优秀。

    3.申报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每项计3分;如获准立项再加7分,同时重点项目每项单列奖励5万元、面上项目每项奖励1万元、青年项目每项奖励0.5万元。

     

    联系人:叶素梅 田 凯

    联系电话:028-86293016 0835-2882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