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您是第名访问者

教学科研

    站内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教学科研

    关于开展四川省第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2020-10-21 14:33:16 作者: 访问量:

    关于开展四川省第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法学院各位老师:

    根据四川省社会科学评奖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发布的《关于开展四川省第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以下成果可参加本次社科评奖:201811日至20191231日期间,我省作者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研究报告、专著、译著、古籍整理、工具书、科普读物;经省级及其以上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刊型内部资料(准印证第0102号)上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未曾公开发表但被省、部级及其以上党政机关采用、推广,或直接吸收进省、部级及其以上重要文件,或被省、部级及其以上领导采纳,并出具证明的研究报告(以证明出具时间为准);已结题的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科类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以及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以结项证书时间为准)。

    二、申报办法及要求

    本次评奖采用网上申报方式。具体申报程序如下:

    1网上申报。申报人进入“四川省社科评奖管理系统”(http://221.236.28.125),在系统首页下载“申报人使用手册”和“常见问题解答”,仔细阅读后按照提示进行实名注册、登录(已注册用户直接登录,忘记账号密码见“常见问题解答”)→下载《四川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按照《申报评审表》“填写步骤”提示点击填写,填写完成后务必点击“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后上传并打印→扫描上传佐证材料(包括省、部级及其以上领导或党政机关采用、推广所出具的证明,已结题的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规划项目的结项证书,与成果有直接关联的文章、书评等,其中,未曾公开发表成果的采用证明或结项证书必须上传)。

    2、报送纸质材料。包括:

    1)申报成果一式3份,至少有2份原件,其余可复印;

    2)申报者经评奖管理系统打印的《申报评审表》一式3份,需本人签章;

    3)已上传“四川省社科评奖管理系统”的佐证材料打印装订成册,提交1份。

    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核不予通过:

    1.不符合《评奖实施细则》规定的申报成果,如不在要求时限内的成果或不属申报参评范围的成果等;

    2.不属于我校审核范围的申报成果;

    3.不按本通知要求提交纸质材料的申报成果。

    三、时间要求

    省评奖办于10159:00开通网上申报系统,接受申报;111217:00申报截止,网上申报系统自动关闭,任何情况一律不再受理申报和修改。请参评老师务必于1112日前按要求完成网上申报。相关纸质材料于1110-12日报送至校社科联办公室(雅安校区报送至综合行政楼527室,成都校区和都江堰校区报送至成都校区1613室)。

    如有不明事项请加入川农社科群(群号:293512926)交流(申请入群时请注明学院+姓名)。申报中遇到技术问题请按“申报人使用手册”和“常见问题解答”提示操作,不能解决的请联系技术支持电话400-800-1636

    联系人:冯怡心

    联系电话:028-86293016   0835-2882422

    温馨提示:

    1.为本次评奖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望各有关单位收到通知后及时做好评奖的动员、组织工作。

    2.为避免申报截止时间前系统繁忙,请尽量提前完成系统申报工作。为避免因输入失误导致纸质版与电子版而出现审核不通过的情况,请各位老师务必仔细自查,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材料报送,一旦申报截止就无法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