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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通知​

    2021-01-21 16:13:46 作者: 访问量:

    法学院各位老师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及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校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注意事项

    1.按照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要求,我省今年实行限额申报,学校进行预评审后按照限额报送材料。

    2.请务必采用本通知附件4《项目申请书》(已根据省社科联要求及学校实际填写相关内容),并如实填写。

    3.经费预算编制请参照《国家社科基金管理办法》(附件7)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附件8)。

    4.请课题申报人参照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和四川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相关通知要求,以及形式审查要点(附件9)认真填写课题申请材料,相关单位科研秘书须对本单位申请材料严格审查。

    二、申报新变化

    1.申报书和活页“课题论证设计”中,“选题依据”特别要求本课题“相对于国家社科基金已立同类项目的新进展”;将以往的“研究内容”和“研究思路”合并为“研究内容”,并要求框架思路要列出研究提纲或目录。

    2.申报书中“研究基础”的“课题负责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更改为“课题负责人前期相关代表性研究成果”;同时,取消了以往的“条件保障”。

    三、申报时间安排及要求

    1.2月19日前,请将电子版申请书和活页发送至社科科邮箱cnskgl@163.com。

    2.2月20-25日,预评审及形式审查、反馈修改。

    3.2月26日,定稿材料集中报送。纸质版材料6份(每份含申请书和活页),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报送至唐薇老师处,以便收齐后统一报送至科技管理处社科科雅安校区报送至综合楼527室,成都和都江堰校区报送至成都校区1教613室。电子版材料请以学科+学院+负责人姓名命名,邮件标题请标注学院+负责人姓名+2021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

    四、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请登录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网站(http://www.nopss.gov.cn/n1/2021/0106/c219469-31991309.html)或联系科技管理处社科科或加入川农社科群(群号:293512926)交流。

    温馨提示:

    1.学科建设双支计划中社科、艺体研究专项,主要用于支持开展国家自然(社会、艺术)科学基金等项目申报的预研工作。2021年度社科、艺体研究专项,将优先从2021年度国家自然(社会、艺术)科学基金申报项目中遴选。

    2.获双支计划资助的教师,按规定符合条件者,每年均应作为主持或主研申报国家自然(社会、艺术)科学基金项目,无故未申报者取消申报下一年度双支计划资格。

    3.申报国家自然(社会、艺术)科学基金每项计1分,如获准立项再加15分。同时重点项目每项单列奖励5万元、面上项目每项奖励1.5万元、青年项目每项奖励1万元。

    联系人:叶素梅 冯怡心

    联系电话:028-86293016 0835-2882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