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23日 17:22作者:法学院 点击:[]次
全院同学:
经本人自愿申请,各小班民主推荐,学院团委资格审查,各学生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并报学院党委备案,确定张雯杰等72名同学为入党积极分子。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6年9月23日——9月30日。公示期间,师生可以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实名向党委办公室(7-103A.103B室)反映情况和问题。联系电话:0835-2882127、2882400。
法学院党委办公室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