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关于开展2026年秋季学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遴选的通知

2026年09月24日 15:41作者:法学院 点击:[]次


学院团委、各团支部:

根据《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要求,为稳妥有序做好学院2026年秋季学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2026年9月24日前已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二、推荐名额分配

具体推荐名额详见附件5《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三、推荐程序

(一)本人申请:由符合相关条件的本人向小班团支部提交附件1《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申请表》,督导党员、团支书、副团支书(班长)切实做好资格审查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给出推荐意见;

(二)班团支部民主推荐:各小班团支部应在督导党员的指导下召开支部大会进行民主推荐。

(三)党支部确定:拟推荐对象名单经班主任审核、同意推荐后,上报学生党建服务中心汇总,各学生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确定名单;

(四)学院公示:各学生党支部上报名单,学院党委备案,全院公示。

四、日程安排

(一)9月24日-9月28日:各团支部组织开展民主推荐。

(二)9月28日18:00前:由各团支书将附件1《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申请表》、附件3《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名单》(须经班主任老师签字确认)等相关电子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4《推选注意事项》,文件命名格式:专业+班级+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名单)发送至QQ邮箱3462407966@qq.com。纸质材料请于9月28日16:30-18:30交至学生党建服务中心办公室(7教111)。

(三)9月28日-10月9日:完成资格审查,由各学生党支部讨论确定人选后报学院党委备案,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一)推荐工作须严格秉持公平公开原则,严禁拉票贿选,严禁造假、篡改、伪造相关数据材料。凡在民主推荐中存在拉票、助选、造假、篡改材料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律取消其推荐资格,且一年内不得参与同类推荐;

(二)各团支部上报名单后原则上不再调整,请各支部严谨有序组织开展推荐工作;

(三)请严格把握各类材料收取时限,各团支书须及时通知本班同学,督促其按时提交相关材料;

(四)党校教学安排为周末集中授课,若拟推荐人员存在个人学习生活安排与党校学习时间冲突的情况,请提前协调妥当。无正当理由不能正常参加学习的,相关情况将记入班级工作档案及个人培训档案。

培训班具体教学日程安排及其余未尽事宜,待学校正式通知后另行告知,相关问题可咨询党建青先工作人员。

联系方式:

彭同学 QQ:718280739

李同学 QQ:1165605992

附件:1.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申请表

2.各团支部督导党员名单

3.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名单

4.推选注意事项

5.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法学院党委办公室

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