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度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6年10月06日 11:27作者:法学院 点击:[]次


全院同学:

根据《学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学发〔2026〕11号),现将学院2025-2026学年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5级、2024级、2023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二、指标分配

学院优秀班集体指标4个;优秀学生指标112名;优秀学生干部指标院级学生组织9名,班级29名。具体指标分配参照附件1:《法学院2025-2026学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明细表》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1.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全日制在校在读;

(4)德育素质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

(5)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6)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参评学年必修课和选修课初试成绩均全部合格;

(7)完成参评学年体质健康测试且成绩合格。(因身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无法参加测试者除外)

申请个人荣誉的转专业同学回原班级参评。同一学年内,“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互不兼得情况下,顺位依次递补。学生获得奖励后,如经查实在评奖期间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纪或道德品质方面的问题,学校将取消其荣誉资格,并收回证书。

2.优秀学生

(1)满足第1点基本要求;

(2)个人文明素养高、生活习惯好、积极参加班集体活动、关心帮助同学,表率作用发挥好;

(3)学习努力,在创新创业、实践锻炼、志愿服务、文体艺术等方面表现突出;

(4)按照学生综合学业成绩排名位点数值由小到大依次进行遴选,如位点相同则参评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位点小者优先,位点排名不得低于同年级同专业前40%。

优秀学生指标按照校级/院级=1:1分配,参评院级优秀学生位点排名不得低于同年级同专业前50%。各小班按照评选指标排名确定拟评人选。经小班公示无异议后将附件2:《2025-2026学年度优生、优干拟评情况统计表》(以“班级+附件2+优秀学生拟评情况统计表”命名)于10月9日18:00前报送至学习部邮箱:2987047023@qq.com。

3.优秀学生干部

(1)满足第1点基本要求;

(2)参评学年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届;

(3)热爱学生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主动作为,敢于担当;

(4)积极为广大同学服务,工作能力强,成绩突出,工作考核优秀;

(5)表率作用发挥好,师生认可度高;

(6)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位于同年级同专业或小班前30%(含)。

优秀学生干部指标按照校级/院级=1:2分配,参评院级优秀学生干部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位于同年级同专业或小班前50%(含)。符合条件学生自愿申请、小班民主推荐、公示无异议后将附件2:《法学院2025-2026学年度优生、优干拟评情况统计表》(以“班级+附件3+优秀学生干部拟评情况统计表”命名)于10月9日18:00前报送至学习部邮箱:2987047023@qq.com。

请各小班先确定拟评名单,并组织通知拟评校级优生、优干的同学于10月10日前在学工系统中进行申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二)优秀班集体

1.班级管理好,班规等制度健全,执行好,全班同学遵守学生行为准则,成员团结,积极向上,参评学年内无人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无严重违规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2.重视寝室文明建设,室风好;

3.干部班子团结,勤政务实,作风优良,表率作用好,积极完成校、院安排的各项工作,干部无渎职、失职,工作无重大失误;

4.学风建设好,学风状态评价优秀,参评学年班级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80分及以上,必修课补考重修人数率低于同年级同专业补考重修人数率平均数;

5.科技学术和文体活动开展好,积极参加校院等组织的活动并受到表彰,社会实践活动参与率高;

6.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综合素质测评、各类评优评奖和奖助学金评定等工作认真规范,无大的差错,结果认同度高。

各小班自主自愿申报,学院组织申报小班进行答辩评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提前准备PPT(3分钟班级介绍+2分钟评委提问),请符合条件的班级于10月12日18:00前将附件4:《法学院2025-2026学年度优秀班集体拟评情况一览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档打包(命名格式:如法学202301“优秀班集体”评选证明材料)发送至学院学习部邮箱:2987047023@qq.com。

四、纪律要求

凡是在评优评奖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一切评优评奖资格。


法学院学生奖励及资助工作评审委员会

2026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