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08日 08:42作者: 点击:[]次
全院师生:
经学生个人申请,小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组评定并班级公示无异议,学院本科奖励及资助工作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现将学院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充认定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3天,如有任何疑问,请至学院党委办公室(7-103a)或致电0835-2882127反映。
四川农业大学法学院
202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