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关于2025-2026学年度“优秀学生标兵”遴选推荐的通知

2026年10月19日 14:58作者: 点击:[]次


全院本科生:

现将2025-2026学年度“优秀学生标兵”遴选推荐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奖项设置

(一)优秀学生标兵:全校10人,奖金2万元/人

(二)优秀学生标兵提名:全校20人,奖金5000元/人

二、参评条件

(一)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拟评为2025-2026学年度国家奖学金或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

(二)在学术研究、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体艺术等方面取得特别突出成绩的个人。

三、遴选规则

(一)第一轮:学院及学生工作职能部门推荐

1.推荐要求

(1)学院推荐。每个学院可推荐不超过2名优秀学生标兵候选人。

(2)学生工作职能部门推荐。每个学生工作职能部门可推荐不超过2名优秀学生标兵候选人,不占用学院优秀学生标兵推荐指标。学生工作职能部门将推荐人选申请材料提交至学院。

2.材料提交

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参评的同学将附件1《2025-2026学年度“优秀学生标兵”申请审批表》、附件2《2025-2026学年度“优秀学生标兵”申请人基本情况汇总表》及相关佐证材料(所有材料需制作为一份压缩包,命名为班级+姓名+优秀学生标兵),于10月20日下午18:00前,发送至邮箱147810172@qq.com。

10月22日前,学院在全院范围内对推荐人选的申请材料及佐证材料进行公示。

(二)第二轮:书面评审

1.评审时间:10月30日

2.形式审查:学生奖励及资助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不合格的将被取消参评资格。

3.遴选规则:学校邀请专家对形式审查通过的“优秀学生标兵”候选人材料进行书面评审,评审产生30名候选人进入答辩评审环节。

(三)第三轮:答辩评审

1.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答辩规则:候选人按照抽签顺序上台答辩,自我陈述5分钟,现场提问3分钟。由评委投票产生10名“优秀学生标兵”拟评人选、20名“优秀学生标兵提名奖”拟评人选。

候选人答辩陈述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夸大其词等不诚信行为,直接取消其参选资格并记入不诚信档案。

四川农业大学法学院

202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