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八桂川缘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6年10月20日 15:27作者: 点击:[]次


法学院全体本科生:

根据相关社会捐资奖助学金协议及《学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学发〔2026〕11号)等规定要求,现将2026年“八桂川缘助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广西籍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在读学生。

二、评选指标及奖励

每个学院推荐学生1名,奖励金额1000元/名。

三、评选条件

1. 已通过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2. 未受纪律处分。

当学年内,获得社会捐资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其他奖学金。

学生获得奖励后,如经查实在评奖期间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纪或道德品质方面的问题,学校将取消其荣誉资格,并收回证书。

四、日程安排及材料报送

(一)请符合条件需要申请八桂川缘助学金的同学填写附件1:《四川农业大学“八桂川缘助学金”申请表(空白表)》,参考附件2:《四川农业大学“八桂川缘助学金”申请表(样表)》,于10月23日18:00前将附件1(以班级+姓名+八桂川缘助学金命名)发送至学习部邮箱:2987047023@qq.com。提交申请同学请务必加入2026法学院八桂川缘助学金答疑QQ群:913788344,关注群消息。

10月29日前,学院评审委员会评议,确定拟推荐人选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并组织拟推荐学生在新学工系统完成申请、审批及报送工作。

(二)知恩于心,感恩于行。获评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的同学向捐资方写一封感谢信(纸质版),学校将选取部分感谢信寄给捐资方(手写、打印均可,参考附件3)。

四川农业大学法学院

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