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1月04日 15:07作者: 点击:[]次
根据《四川农业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成果替代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试行)》(教发〔2026〕7号)及教务处通知要求,经学生自主申请,学院初审,重点审查成果真实性、有效性、专业契合度、署名排名、“一事一用”、学术不端及团队签字完整性等。现将初审通过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2026年11月4日至2026年11月6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或疑问,请致电0835-2882482或至学院办公室7-104反映。
法学院行政办
202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