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学院接收2018级推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7年09月25日 11:48作者:行政办公室点击:[]次


 

法学院接收2018级推免研究生复试工作按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川农大校研发〔2016〕4号)、《四川农业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川农大校研发〔2016〕18号)文件规定执行,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 复试

1.学科面试小组名单

组  长:赵晓霞

副组长:廖红霞

成  员:颜 勇、孟 琦、唐 薇

秘  书:皮俊杰

2.复试内容及方法

(1)笔试:包括专业英语测试和专业综合知识测试。

(2)面试:分为导师面试与学科面试两个环节。

导师面试:学科面试前,导师根据学校提供的复试名单对报考的推免生进行面试,并将面试意见及排序名单提交学科面试小组。

学科面试:面试包括英语听力及专业知识测试,要求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

面试内容包括:

①口头表达能力;

②专业英语基础知识、英语听力和口语能力;

③与本学科专业相关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

④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考核方式成绩之综合,具体计算如下:

复试成绩=听力成绩×10%+专业英语测试×10%+专业综合知识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60%。

二、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四川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招考委〔2010〕9号)的精神,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三、录取

1. 复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视为合格。

2. 遵循“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分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按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学校审批。

3.导师在其招生限额内具有自由选择权和一票否决权,导师有权在拟录取名单中择优确定录取学生。

4. 每位导师只能招收1名推免生(本硕连读不计入,支教团推免生不占用导师当年招生指标)。

5.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① 成绩不合格(复试成绩低于60分);

②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③ 体检不合格;

④ 弄虚作假,不诚信。

 四、复试工作安排

1. 本校推免本校复试安排

日期

工作安排

时间

地点

2017.9.25

缴费及领取复试表

详见研究生院通知

2017.9.26-9.28

导师面试

请个人联系导师协商

2017.9.26

专业综合知识测试

8:00-10:00

7-113

2017.9.26

专业英语测试

10:30-12:30

7-113

2017.9.26

学科面试

14:30-16:30

7-112

2017.9.25-9.28

体检

详见研究生院通知

2017.9.28-30

网上待录取手续完成

详见研究生院通知

2. 外校推免我校复试安排

日期

工作安排

时间

地点

2017.10.10

缴费及领取复试表

详见研究生院通知

2017.10.11-10.13

导师面试

请个人联系导师协商

2017.10.13

专业综合知识测试

8:00-10:00

7-113

2017.10.13

专业英语测试

10:30-12:30

7-113

2017.10.13

学科面试

14:30-16:30

7-112

2017.10.13-10.16

体检

详见研究生院通知

2017.10.10-20

网上待录取手续完成

详见研究生院通知

 

五、监督及公示

学院对研究生招生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和巡视制度。

投诉(实名制)联系方式:

院行政办:0835-2882644

 

法学院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