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暑期放假有关事宜的通知

2017年07月05日 10:54作者:院党办点击:[]次


全院师生:

现将2017年暑假安排及假期留校学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一、 放假时间及要求

(一)学生放假

1.放假时间:7月15日(周六)至8月30日(周三)。

2.报到注册:8月31日(周四)至9月3日(周天)报到注册。上班时间(早上8:00-12:00,下午14:20-18:00)报到注册(需本人持学生证、学杂费收费收据到文法楼103B党委办公室报到注册)。如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时返校者,须向班主任请假。

3.报到清点:班主任清点小班学生到校情况,并将签字的《法学院2017年暑假返校情况统计表》纸质档于9月3日18:00前交至文法楼103B党委办公室(下载地址:http://113.54.11.15/?p=24&a=view&r=865),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409916935@qq.com

4.9月4日(周一)开始上课。

(二)教师放假

放假时间:7月18日(周二)至8月30日(周三)放假。8月31日(周四)开始上班,请老师在8月31日18:00前到文法楼104行政办公室签到。

二、暑假期间留校学生管理工作要求

(一)暑期学生原则上不留校,确因特殊情况需留校的,学生须通过“易班”登录“学生管理工作系统”履行申请手续。学生须在线提交申请并打印“四川农业大学假期学生留校住宿审批表”(纸质审批表各小班班长以班级为单位于7月10日18:00前交到文法楼103B党委办公室),班主任负责向学生家长核实有关情况并审核,学院进行线上终审,线下留存审批表备案。提前返校学生须按相同方式履行手续并报告学院负责老师车亮亮,纳入留校学生统一管理。留校学生中途离校须以书面的方式向学院负责老师请假,同意后方可离校。

暑假留校申请及集中审批网页于7月4日至7月9日开通,学院于7月10日前完成审批工作。

(二)获批留校学生须在开放楼栋集中住宿,不得在校外租房住宿,宿舍具体安排事宜由后勤服务总公司负责并另行通知。未申请留校或申请未获批准的学生假期不得在校住宿,宿舍管理中心将依据批准留校的学生名单清查寝室住宿情况。

 三、暑假期间学生安全纪律注意事项

各小班在放假前以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一次安全纪律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自律意识。

(一)增强安全防范意识,防止各类事故发生。不乘坐无牌无证无照、无安全保障的车辆和船只;不到未开放景区和危险路段逗留、游玩;不在野外和禁火区使用火种;注意燃气、煤气、燃煤使用安全;不酗酒;需特别注意严防溺水事故,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无安全保障和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到江、河、湖、海、溪、池、水库等非正规游泳场所,以及水草繁杂、有钉螺分布、河道挖沙等危险水域游泳,发现溺水情况,不宜盲目下水营救;注意防中暑、雷电、洪灾、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雨天不要在河道沟渠低洼地段和悬崖、陡坎、松散滑坡体等危险地段附近逗留,恶劣天气慎重出行。

(二)遵纪守法,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不做有损学校及大学生声誉的事。任何学生组织或个人未经学校许可不能以四川农业大学的名义外出开展活动。     

 

      法学院党委办公室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