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学年度班主任工作考核及“优秀班主任”评选的通知

2017年05月19日 16:15作者:法学院点击:[]次


全院师生:

根据《四川农业大学学生管理工作规定》文件精神,现将2016-2017学年度班主任工作考核及“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班主任工作考核

(一)考核对象

全院大一、大二、大三班主任(毕业班班主任不做硬性要求)

(二)考核方式

本年度班主任考核工作均采用网络评价方式进行。

学生通过易班登录“学生管理工作系统”,根据提示操作对班主任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评价:A.班主任考核→B.点击打分→完成评价。

班主任登录“学生管理工作系统”:A.班主任平台→B.个人评优→C.学生评价进度→D.已投人数→查看未参与打分同学→进行督促。

(三)考核内容

班主任工作考核由学生满意度测评(占60%)和学院综合考核(占40%)构成。考核结果分优秀(≥90分)、合格(60≤分值<90)和不合格(<60分)三个等级。

1.学生满意度测评:原则上应由班级全体学生至少达到班级学生人数的4/5参加并独立打分;

2.学院综合考核:依照《法学院班主任管理办法》(附件1)进行量化考核,最终学院在学生管理工作系统填写考核分数。

3.满意度及满意率由系统根据学生和学院评分情况自动折算。

(四)日程安排

1.519-22日:系统开放时间,学生通过易班登录“学生管理工作系统”对班主任工作进行评价;

2.522-23日:小班提供班主任考评支撑材料(详见附件1要求),学院完成考核工作(分数折算和考核等级由系统自动生成)。

二、优秀班主任评选

(一)参评条件

遵循国家教育方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关心爱护学生,受到学生信赖和爱戴;所带班级班风正、学风浓、室风好,原则上学生无违纪、必修课合格率80%以上;担任班主任工作一年以上;当学年考核结果为优秀。

(二)推荐名额

校级优秀班主任1名,院级优秀班主任4名(毕业班班主任可参评院级优秀班主任,学院主要根据班主任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指导和毕业生就业率进行综合考核;校级优秀班主任由学院从申请候选人中择优推荐参评)。

(三)日程安排

1. 69日中午12:00前:申请“优秀班主任”的老师将以下申报材料(只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63931157@qq.com:①个人事迹材料(电子版,材料要求:材料要充分展示候选人在学生工作中取得的突出成绩,展现其优良的精神风貌和鲜明特点,形成有效的工作经验和做法。事例生动具体,结构层次分明,语言朴实简练、富于感染力。事迹材料一律采用第三人称叙述,以通讯稿的形式撰写,字数控制在1500字左右(事迹材料将作为校、院评定优秀班主任”的重要依据);②电子照片2张(照片应能够反映人物事迹及精神风貌,尺寸不小于1024*768);

2.610-15日:学院遴选推荐、公示“优秀班主任”拟参评人选,并上报学生处校级优秀班主任名单;

3.6月下旬-7月上旬:校级“优秀班主任”进行网络展示评价;

4.7月中旬:学校评审、公示校级优秀班主任。  


附件下载:法学院班主任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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