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党校第83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的通知

2017年03月15日 18:21作者:点击:[]次


2016、20152014级各小班:

   经研究,学校定于近期举办第83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我院推荐第83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入党积极分子;

  (二)部分入党申请人且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由本人提出申请:

 1.思想表现好,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活动,具有奉献精神,作风正派,团结同学,群众基础好;

 2.学生在上一学期内必修课无重修,无违规违纪现象;

 3.身份证年龄在18周岁以上。

二、推荐程序

   小班在助班党员和班主任共同指导下进行民主推荐——班主任初审并签字——党委汇总审核并确定学员名单。

三、名额分配

   1.2016级各小班每班限推荐3人;2015级各小班每班限推荐2人;2014级各小班自愿推举,每班不可超过2人;

   2.各小班在推荐过程中同等条件可优先考虑学生干部,各班名额不得转让;

   3.院团委·学生会·青年先锋队各部门可推荐1,此名额不占用小班名额,校级学生组织推荐名额也不占用小班名额;

   4.由于党校教学安排在周末集中上课,拟推荐人员的学习或工作若与党校学习时间冲突的,请自行安排好时间。

四、日程安排

   1.3月16日—318日:小班在班主任和驻班党员指导下进行民主推荐;

   2.3月1912:00点前:各小班将《党校第83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推荐学员名单》(见附件一)电子档(以附件形式,文件名为专业+班级,如:政治201501党校学员名单)发送至邮箱3492414535@qq.com,纸质档学员名单和每人18.00元的党校考试报名费、补交的入党申请书于2014:30-5:30交至7103党委办公室

   3.3月20日—323日:党委审核并确定推荐学员名单,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示。

五、其他事项

   1.各小班要把好学员推荐关,坚持群众公认原则,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式酝酿提名;

   2.名单上报后原则上不再更改,请各小班认真组织推荐;

   3.每位学员缴纳培训资料费18.00元,若审核名单未通过的同学将返还资料费;

   4.未上交过入党申请书的同学请补交入党申请书(申请书3000字以上,不得有涂改痕迹);

   5.本期培训班教学日程安排及其他事宜待学校通知后再另行通知。

   附件一:/upload/File/20170315/20170315101703_15499.xlsx

 法学院党委

2017年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