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关于开展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的通知》规定,学院共收到1人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材料,经学科评审组召开评审会,通过对申报教师的全面考核,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刘建平通过教学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科组评审,现将具体信息予以公示,无异议者将进入学校资格复审、评审会评审。
推荐人选:刘建平,申报职称:副教授,申报类型:教学型,选择申报文件:《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校人发〔2020〕30号)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校人发〔2018〕8号),主要业绩:教学评教满意度达99.6以上,发表收录学术论文4篇,主持主研多项科研项目。
公示时间:11月18日至11月25日。
业绩材料展示地点:法学院行政办公室7-110
教职工如对学科组评审通过人员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向学院行政办公室(0835-2882644)电话、书面反映或面谈。
法学院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