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关于评选院级“每月优秀团日活动”的通知

2020年05月26日 10:20作者:法学院团委点击:[]次


各团支部:

为加强学院团员青年理想信念教育,进一步推进基层团支部建设,落实校团委对团日活动安排的具体要求,激发团支部活力,提高团日活动质量,院团委决定面向全院基层团支部开展“每月最佳团日活动”的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广大青年在新时代塑造新思想,创造新活力,不断增强团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提升团的组织活力,打牢广大青年听党话、跟党走的思想根基,为做好新时代党的青年群众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 活动主题

在结合学院和支部实际的基础上,参照每学期下发的团组织生活(团日活动)安排意见中的主题开展活动。

三、 申报对象

法学院各班团支部

四、 评审时间

分别为3-6月,9-12月(若无特殊情况,则举办团日活动的每个月都将进行评选)。

五、 奖项设置

一等奖:一个支部,将推选至校上参与最佳团日活动评选,奖励

办法依照校上安排, 由校团委颁发奖状和奖金300元,获奖支部成员可获得二课堂思想成长板块加分1分。

二等奖:2个支部,获奖支部成员中精心策划、积极参与的可获

得二课堂思想成长板块加分1分(不超过支部成员的30%),其他成员获得0.5分。

三等奖:3个支部,获奖支部成员中精心策划、积极参与的可获

得二课堂思想成长板块加分1分(不超过支部成员的30%),其他成员获得0.5分。

六、 评审流程

1.各团支部将参评活动制作成新媒体作品进行展示,作品可分为微视频、图文综合推送等。图文推送需提供链接;微视频使用常用格式,时长不超过1分钟、大小不超过50M;图片须主题鲜明、图像清晰,每张大小不小于1M,不超过3M,图片数量不超过10张;电子档材料总大小不超过100M。

2.各团支部每月28日16:00前将团日活动相关材料打包发送法学院团委组织部官方邮箱,不符合报送要求或未按规定时间报送的不纳入评选。

3.材料由院团委组织部统一收集,初选后交由团委老师进行复审并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七、 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形成常态。各支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主题团日活动对加强班团支部建设和强化团员青年思想政治的重要意义,积极筹备团日活动开展,注重团员青年的参与度、主动性、获得感,切实提高团支部凝聚力和组织活力。

2.精心设计,注重实效。各支部要从强化思想引领,聚焦活动的思想性与教育性,切实做好团日活动内容和形式的设计,避免活动泛娱乐化。

3.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支部要精心组织,切实利用各种平台加强对活动的宣传。可根据实际需要,走出教室开展团日活动,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和感召力。

4.勇于创新,激发活力。各支部要勇于汲取各种新颖的内容,运用各种各样的开展方式、开展平台。在新时代运用新方法,激发活动的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