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研究生:
根据学校2021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https://yan.sicau.edu.cn/info/1016/7221.htm),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对法学院2021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 时间安排
(一)国家奖学金
9月28日-10月7日 硕士研究生个人申请资料准备:个人准备5-8min答辩PPT(内容包括学业成绩、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信息),下载《2021年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情况一览表》,填报相关信息及准备纸质相关证明材料等。
10月8日下午18:00前 将《2021年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情况一览表》纸质版及相关纸质支撑材料(须导师审核签字)交7教104何娜同学,联系电话:13219955069。同时将《2021年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情况一览表》电子版发至邮箱2414195587@qq.com(文件命名为:国奖-学号+姓名)。
10月9日-10月20日 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会议确定国家奖学金名单,并将评选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学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获奖等情况。
10月20-22日 学院将公示名单和相应纸质证明材料上报研究生院。
(二)学业奖学金
9月28日-10月7日 硕士研究生个人申请资料准备:下载《法学院2021年学业奖学金申请人情况一览表》,填报相关信息及准备纸质相关证明材料等。(研究生一年级只汇总基本信息部分)
10月8日下午18:00前将《法学院2021年学业奖学金申请人情况一览表》纸质版及相关纸质支撑材料(须导师审核签字)交7教104何娜同学,联系电话:13219955069。《法学院2021年学业奖学金申请人情况一览表》电子版发至2414195587@qq.com(文件命名为:学业奖学金-学号+姓名)。
10月9日-10月20日 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会议确定1-4等学业奖助学金获奖名单,并将评选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
10月20日-22日 学院将公示名单和相应纸质证明材料上报研究生院,同时向研究生院办公室提交学院盖章的纸质名单。
(三)研究生特困助学金
11月中旬启动,具体内容将另发通知。
二、特别说明
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助学金申报成果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上一年度已申报过的成果均不得重复使用。
2. 研究生原则上必须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参评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助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可参评人员须根据研究生院提供的名单进行评选。
3.研究生一年级新生学业奖助学金评定因考生类别而不同。参加统一考试的新生,以初试与复试综合成绩排序评定;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直博生、 审核制博士研究生在第一学年原则上优先优等评选学业奖助学金(2021级不需提交材料)。
附件:
1、2021年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情况一览表.xlsx
2、法学院2021年学业奖学金申请人情况一览表.xlsx
法学院
2021年9月28日
附:
一、法学院2021年研究生奖励与资助评审委员会
主 任:唐薇
成 员:殷焕举、朱碧泉、颜勇、山国艳、黄志辉、郭阳(学生)
纪检监督员:陈波(地点7-110,电话:2882644)
二、奖励标准
四川农业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标准
层次 |
奖助等次 |
国家助学金 |
学业奖学金 |
合计 |
硕士 |
一等 |
6000 |
10000 |
16000 |
二等 |
6000 |
8000 |
14000 |
三等 |
6000 |
6000 |
12000 |
四等 |
6000 |
2400 |
8400 |
注:1、本表不含国家奖学金、导师奖学金、导师助学金;研究生休学期间停发。
2、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硕士研究生为每生每年2万元。
三、指标分配
法学院2021年国家奖学金分配指标
层次 |
院所名称 |
共享指标 |
硕士 |
法学院 |
1 |
人文学院 |
法学院2021年学业奖助学金分配指标
类别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四等 |
|
硕士 |
2 |
2 |
4 |
第四等不需评定,除了前三等获评同学外,其余在可参评名单内的全部获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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