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团籍转出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从严治团要求,规范团员管理工作,确保2021 届毕业生团籍转出工作顺利完成,根据上级团组织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转出流程
(一)线上转出
毕业生团员本人登录智慧团建系统进行个人转移操作。
(二)线下转出
毕业生团员将填写规范的团员证以支部为单位上交学院团委,学院团委审核无误后,加盖学院团委公章并于毕业生离校前返还学生。
二、转出类型
(一)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学生团员
由团支书或团员个人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团组织。
1.若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可转入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或青年之家团组织。
(二)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
1.由团支书或团员个人在录取学校新生团组织创建后(新生入学一个月内),登录“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入相应团组织。
2.升学的毕业生团员不得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团员户籍所在地、生源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
(三)参军入伍的毕业学生团员
由团支书或团员本人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省级团委审核通过后,该生进入特殊单位专属库进行集中管理。
(四)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学生团员
建议此类学生团员可由团支书或团员本人通过“智慧团建” 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至团员本人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乡镇街道的“流动团员团支部”。
(五)出国(境)学习、工作的毕业学生团员
1.因公出国(境)工作的毕业学生团员,在出国(境)前须将团组织关系转至派出单位团组织。
2.建议因私出国(境)学习或工作的毕业学生团员,在出国(境)前须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户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
(六)延迟毕业的学生团员
各学院团委须对此类学生团员做好标记,待确定毕业时间后按上述情况进行相应处理。
三、工作要求及其他
各项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流程 |
类别及要求 |
截止时间 |
线下 转出 |
团员证审核盖章并返还 |
6 月 10 日 |
线上 转出 |
流入社会毕业学生团员 |
团组织关系转接发起率达 100% |
7 月 20 日 |
团组织关系转接接收率达 100% |
8 月 20 日 |
升学毕业 学生团员 |
团组织关系转接发起和接收率达 100% |
9 月 20 日 |
完成所有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 |
10 月 20 日 |
1.毕业生团支部中的团员已全部完成转出的,学院团委应及时在系统中将该团支部删除。团员证遗失且符合补办条件的,由学院团委根据相关通知严格按照要求补办。毕业生团员进行团组织关系转出前务必缴清团费,否则不予办理。
2.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安排专人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跟进并反馈各项工作进度,仔细审核填写信息,全面核查休学、留校、延期毕业等特殊情况并做好备注说明,校团委将不定期通报转接工作进度。
3.相关工作问题可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团中央2020年发布的问题集锦。如有最新通知要求另行通知。
附件1:团组织关系转接常见问题集锦
共青团四川农业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