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2021 届毕业生团籍转出工作的通知

2021年05月18日 08:10作者:点击:[]次


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团籍转出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从严治团要求,规范团员管理工作,确保2021 届毕业生团籍转出工作顺利完成,根据上级团组织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转出流程

(一)线上转出

毕业生团员本人登录智慧团建系统进行个人转移操作。

(二)线下转出

毕业生团员将填写规范的团员证以支部为单位上交学院团委,学院团委审核无误后,加盖学院团委公章并于毕业生离校前返还学生。

二、转出类型

(一)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学生团员

由团支书或团员个人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团组织。

 1.若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可转入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或青年之家团组织。

  (二)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

  1.由团支书或团员个人在录取学校新生团组织创建后新生入学一个月内,登录“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入相应团组织。

 2.升学的毕业生团员不得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团员户籍所在地、生源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

  (三)参军入伍的毕业学生团员

 由团支书或团员本人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省级团委审核通过后,该生进入特殊单位专属库进行集中管理。 

 (四)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学生团员

 建议此类学生团员可由团支书或团员本人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至团员本人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乡镇街道的“流动团员团支部”。

 (五)出国(境)学习、工作的毕业学生团员

 1.因公出国(境工作的毕业学生团员,在出国(境前须将团组织关系转至派出单位团组织。

 2.建议因私出国(境学习或工作的毕业学生团员,在出国(境前须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户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

(六)延迟毕业的学生团员

 各学院团委须对此类学生团员做好标记,待确定毕业时间后按上述情况进行相应处理。

三、工作要求及其他

  各项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流程

类别及要求

截止时间

线下

转出

团员证审核盖章并返还

6 月 10 日

线上

转出

流入社会业学生团员

团组织关系转接发起率达 100%

7 月 20 日

团组织关系转接接收率达 100%

8 月 20 日

升学毕业

生团员

团组织关系转接发起和接收率达 100%

9 月 20 日

完成所有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

10 月 20 日

 1.毕业生团支部中的团员已全部完成转出的,学院团委应及时在系统中将该团支部删除。团员证遗失且符合补办条件的,由学院团委根据相关通知严格按照要求补办。毕业生团员进行团组织关系转出前务必缴清团费,否则不予办理。

 2.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安排专人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跟进并反馈各项工作进度,仔细审核填写信息,全面核查休学、留校、延期毕业等特殊情况并做好备注说明,校团委将不定期通报转接工作进度。

 3.相关工作问题可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团中央2020年发布的问题集锦。如有最新通知要求另行通知。

附件1:团组织关系转接常见问题集锦

共青团四川农业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