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届毕业生创新能力评价成绩“学术成果板块”第一次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3年05月05日 16:20作者:点击:[]次


为确保2024届毕业生推免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关于2024届毕业生推免遴选综合评价中“创新能力评价成绩”计分认定的公告》中对“学术成果”认定的相关要求,现就第一次认定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标准

1.学术论文:署名为顺序第一作者(即排名包含导师、研究生)的已在线学术论文(不包含会议论文),只认1篇代表作,论文收录级别以论文在线当年科技处认定的级别为准(附件1)。

2.发明专利:署名为顺序第一作者(即排名包含导师、研究生)的发明专利,只记1件专利。

二、认定流程

(一)学院认定

1.申请认定同学根据“创新能力评价体系”中学术成果版块的认定标准,需要填写:

(1)学术论文认定汇总表(附件2);

(2)发明专利认定汇总表(附件3);

(3)按学院要求提交相关附件材料(包括并不限于学术论文实验设计、原始数据记录和数据分析、文章撰写等过程材料,发明专利设计方案和试验过程材料)。

2.学院组织认定工作组对学生提交的学术论文、发明专利进行认定,给出认定结论并公示不少于3天。

(二)学校复核

学校对学院认定结论进行复核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数据导入“创新能力评价成绩”计算系统。

三、注意事项

1.申请认定同学需在2023年5月15日1800之前将相关文件发送至法学院创新创业中心官方邮箱3563094638@qq.com

2.如有疑问,请联系法学院创新创业中心负责同学。

张璐:3273109882

贾钊琳:1185767350

时艺伟:1600871288

 

附件:1.期刊目录参考

2.学术论文认定汇总表

3.发明专利认定汇总表

 

共青团四川农业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3 年 5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