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团内评优补充申请工作的通知

2024年03月31日 16:39作者:点击:[]次


各团支部:

截止3月31日,经各支部自主申报,学院共计收到优秀共青团员拟评申请65条,优秀共青团干部拟评申请32条。经院团委资格审核,符合条件有优秀共青团员57名、优秀共青团干部24名。根据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团内评优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奖项名额实际使用情况,现对校级优秀共青团员和校级优秀共青团干部评优名额进行支部间调剂。具体方案如下:

一、优秀共青团干部

1.参评方式:各支部名额暂不限,符合评选条件的共青团干部可补充申报,后期将依据实际参评人数及班团考核等择优评选。4月2日18:00前须完成附件1填写并发送至邮箱:fxyzzjszx@163.com。

2.参评条件: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行高尚,有浓厚的家国情怀。工作能力过硬,热爱团的工作,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带头完成每期“青年大学习”,工作作风优良,率先垂范,敢于担当,在同学中有较高认可度,年度团员教育评议获评优秀。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2023年3月16日至2024年3月17日期间志愿服务增长时长不少于8小时(新生班级志愿服务增长时长不少于4小时,以志愿四川平台记录为准)。任职一届以上(新生班级团干部需达到自进校起连续任职六个月以上),自然年度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小班前30%。

二、优秀共青团员

1.参评方式:各支部名额暂不限,符合评选条件的共青团员可补充申报,后期将依据实际参评人数及班团考核等择优评选。4月2日18:00前须完成附件1填写并发送至邮箱:fxyzzjszx@163.com。

2.参评条件: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行高尚,有浓厚的家国情怀。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主动完成每期“青年大学习”,年度团员教育评议获评优秀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2023年3月16日至2024年3月17日期间志愿服务增长时长不低于8小时(新生班级志愿服务增长时长不低于4小时,以志愿四川平台记录为准)。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良,自然年度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小班前25%

1.由各支部推荐,经资格审查通过者无需再次申请(未接到单独通知即为资格审查通过);

2.若由于名额再次分配需调整评选奖项(由院级变为校级)的支部须单独记录并填写附件2,同时自行登录学工系统调整奖项

三、时间节点

奖项

时间

备注

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

4月2日18:00前

1.填写附件1、附件2并发送至fxyzzjszx@163.com

2.在学工系统申请(仅校级需要申请),并录入智慧团建系统(校、院级都需要)

四、组织实施

1.评优拟推结果由学院进行公示。

2.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需在学工系统进行填报,同时需将评优结果录入智慧团建系统,最后学院会统一开展审批工作。

五、注意事项

1.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不重复参评。

2.团员教育评议等级结果为优秀方可申请参评优秀共青团员或优秀共青团干部。

3.个人自愿参评,各支部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推荐评选,公示期被举报经核实造假并造成不良后果直接取消评优资格。

4.把握时间节点,及时完成奖项申报、审批等工作,逾期未报系统将自动关闭,并视为自动弃权。

 

附件:

1.2023-2024学年拟评优秀个人汇总表(补充申报)

2.奖项调整登记表

 

共青团四川农业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