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小班、全院本科生:
根据《大北农励志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及《学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学发〔2022〕13号),现将法学院2022-2023学年度大北农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法学院全日制在校在读二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参评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科期间曾获得过“大北农励志奖学金”的同学不得再次申请。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要求
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操行得分成绩达到80分以上;
2.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3.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评选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
4.体育成绩或体质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
(二)参评条件
社会捐资奖学金评选按照综合学业成绩排名位点数字由小到大依次进行,如位点相同则比对课程成绩位点大小。
当学年内,获得其他奖学金、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助学金的学生不再申请获得大北农励志奖学金。
学生获得奖励后,如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纪或道德品质方面的问题,学校将取消其荣誉资格及奖金。
三、评选指标及奖励
全院共计评选3名同学,奖励金额2000元/名。
四、日程安排
1.3月26日前:各位同学手工填写申请表(附件1),经班主任签字后将申请表于规定时间交至文法楼101办公室。
2.3月27日-3月28日,学院完成奖学金评选。
3.3月29日-4月2日:学院公示,学生在学工系统完成申请,学院进行审核上报。
4.4月4日前:学院向学生资助中心报送申请材料。
5.4月15日前:学生资助中心完成评选审核及公示,并将申请材料报送至资助方评审。
6.资助方反馈最终获奖名单后,发放奖金。
五、材料报送
按照捐资方协议要求,提交申请表时需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成绩单(教务处自助打印平台下载彩印);
2.学生证复印件(照片页和注册页复印在一张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