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法学院第十二期团校的通知

2023年11月29日 15:46作者:点击:[]次


各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团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大学生中培养和发展一批具有忠诚的政治品格、扎实的理论功底、浓厚家国情怀的青年团员,本次团校活动将从巩固理论知识、增强政治素质、提升思想境界等方面着手,通过理论学习、党团教育、实践锻炼、交流研讨等教学模式,发挥团组织的思想引领作用,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培养更多合格的建设者和可靠的接班人。

根据《四川农业大学青马学院培养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决定开展法学院第十二期团校,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对象

法学院全体主干

二、培养时间

2023年12月至2024年3月

三、培养形式

线上线下相结合

四、考核赋分

通过实践考核、考勤记录等进行优秀、合格两个等级的综合评价。考核等级为合格的,赋德育基础分(党团学习)1分;考核等级为优秀的,赋德育附加分(党团学习)2分(优秀率不超过全体学员的20%)。

共青团四川农业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