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关于开展2024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3年10月16日 17:23作者:点击:[]次


2024届全体毕业生: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有三农情怀、有健全人格、有社会责任感、有创新精神的知农爱农新型人才,根据《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和《四川农业大学学生工作管理办法》,学校决定在2024届毕业生中开展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优大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管理制度和规定,满足表彰奖励基本条件:1.操行得分成绩达到80分以上;2.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3.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评奖评优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4.体育成绩或体能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

(二)参评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评:1.获得过学校特别荣誉奖学金、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或国家奖学金;2.累计获得2项次及以上校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3.获得过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竞赛奖励;4.受到过校级及以上特别嘉奖。

注: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竞赛奖励指的是以省级及以上行政主体单位为名,颁发或授予的相关奖项及称号,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竞赛奖励相关认定由学院奖励及资助评审委员会审核。

二、省优大推荐条件

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人选从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中产生,且满足以下条件:

(一)始终坚持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志存高远、脚踏实地,不畏艰难险阻,勇担时代使命。

(三)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表现优秀,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或表扬。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记录。

(四)学习勤奋,学业优秀,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15%,未出现不合格课程情况

(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身心健康,积极向上,崇尚美德,乐于奉献。

(六)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城乡基层和重点领域等就业的毕业生,以及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对在思想品行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公认和好评的毕业生,可直接推荐评选。

三、评选认定程序

2023年10月16日-20日:①符合条件的同学自主申请,填写《法学院2024优秀大学毕业生申请人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附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②经班级审核材料并公示,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法学院学习部贰号邮箱:376623578@qq.com(命名格式:法学202001优秀大学生拟评候选人材料);③学院审核,拟推公示组织学生于10月20日开始填报学工系统,完成填报后学生由学工系统直接导出表格PDF,打印纸质档后再交给班主任、学院审核签字盖章(今年无需另行发放电子表格进行填写)。

请申请优秀大学毕业生的2020毕业生加入2023年优大答疑群942057269相关填写模板将上传至群文件,仅供参考。

四、名额分配

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按参评学生人数的14%评选。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在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中遴选产生,按毕业生人数的4%推荐。法学院2024届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指标共60人,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指标共17人。

专业名称

专业人数

名额分配

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

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

法学系

215

30

9

社会工作系

100

14

4

政治学与行政学系

112

16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