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校教发〔2023〕1 号)要求,结合学院和专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在学院领导下全面组织、系统开展转专业工作。法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颜勇、周海波
组员:唐薇、兰婷、胡家琪、马丽、邱振铭、陈波
秘 书:李曾珠
纪检督查:王世友
二、选拔方案
(一)选拔专业及人数
法学、社会工作
年级 |
专业 |
可转入人数 |
2023 |
法学 |
36 |
2023 |
社会工作 |
38 |
2022 |
法学 |
0 |
2022 |
社会工作 |
34 |
(二)录取依据
1.申请转入的学生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校教发〔2023〕1号)以及教务处发布的《关于开展2024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
2.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若申请人数在转入的专业年级可转入人数限额内,则全部录取。
3.若申请转入的学生人数超出本专业本年级可转入人数限额,则将按照以下程序,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1)综合考核成绩=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80%+面试得分×20%
(2)面试方式
①面试学生个人介绍(1-2分钟);
②面试小组成员提问面试(3-5分钟);
③面试小组成员根据面试情况给予评分(按100分计算);
④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同意转入。
请第一志愿申请法学院相关专业的同学加入QQ群:916266889。
此方案的所有解释权归四川农业大学法学院所有。
咨询地点及电话:7-104,2882482(李老师)
纪委监督电话:2882345
四川农业大学法学院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