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同学:
根据《学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学发〔2022〕13号),现将2023-2024学年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3级、2022级、2021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1.基本要求
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操行得分成绩达到80分以上;
(2)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3)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评奖评优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
(4)体育成绩或体能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
同一学年内,“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互不兼得。学生获得奖励后,如经查实在评奖期间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纪或道德品质方面的问题,学校将取消其荣誉资格,并收回证书
2.优秀学生
(1)满足第1点基本要求;
(2)个人文明素养高、生活习惯好、积极参加班集体活动、关心帮助同学,表率作用发挥好;
(3)学习努力,在创新创业、实践锻炼、志愿服务、文体艺术等方面表现突出。
优秀学生评选按照综合学业成绩排名位点数字由小到大依次进行,如位点相同则比对课程成绩位点大小。
本次优秀学生参评为校、院两级,拟评指标参照附件2法学院2023-2024 学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明细表,各小班根据分配指标按照综合学业成绩排名确定拟评人选,“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互不兼得情况下顺位依次递补。经小班公示无异议后将附件3法学院2023-2024 学年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拟评情况统计表(以班级+附件3法学院2023-2024 学年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拟评情况统计表命名)于10月8日前报送至学院学习部邮箱:3036355387@qq.com。
3.优秀学生干部
(1)满足第1点基本要求;
(2)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年(或一届);
(3)热爱学生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主动作为,敢于担当;积极为广大同学服务,工作能力强,成绩突出,工作考核优秀;表率作用发挥好,师生认可度高;
(4)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小班前30%。
本次优秀学生干部参评为校、院两级,拟评指标参照附件2法学院2023-2024学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明细表,经学生自愿申请、小班民主推荐、公示无异议后将附件3法学院2023-2024学年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拟评情况统计表(以班级+附件3法学院2023-2024 学年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拟评情况统计表命名)于10月8日前报送至学院学习部邮箱:3036355387@qq.com。
申请个人荣誉的转专业同学回原班级参评,同一学年内,“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互不兼得。学生获得奖励后,如经查实在评奖期间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纪或道德品质方面的问题,学校将取消其荣誉资格,并收回证书。
请各小班通知拟评校级优生、优干的同学在10月8日前在学工系统中进行申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二)优秀班集体
1.班级管理好,班规等制度健全,执行好,全班同学遵守学生行为准则,成员团结,积极向上,学年内无人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无严重违规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2.重视寝室文明建设,室风好;
3.干部班子团结,勤政务实,作风优良,表率作用好,积极完成校、院安排的各项工作,干部无渎职、失职,工作无重大失误;
4.学风建设好,学风状态评价优秀,全班同学学年总平均成绩80分以上,补考、重修人数率低于同年级同专业补考重修人数率平均数;
5.科技学术和文体活动开展好,积极参加校院等组织的活动并受到表彰,社会实践活动参与率高;
6.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综合素质测评、各类评优评奖和奖助学金评定等工作认真规范,无大的差错,结果认同度高。
各小班自主自愿申报,学院组织申报小班进行答辩评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提前准备PPT(3分钟班级介绍+2分钟评委提问),请符合条件的班级于 10 月 8 日 16:00 前将附件 4 法学院 2023-2024 学年度优秀班集体拟评情况一览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档打包(命名格式:如 法学 202101“优秀班集体”评选证明材料)发送至学院学习部邮箱:3036355387@qq.com。
三、凡是在评优评奖过程中存在弄虛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一切评优评奖资格。
四、请各个小班、各位同学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评选申报工作,逾期未上交申报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评优评奖。
法学院学生奖励及资助工作评审委员会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