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度社会捐资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4年09月25日 15:56作者:点击:[]次


学院全体本科生:

根据相关社会捐资奖助学金协议及《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校学发〔2024〕25号),现将2023-2024学年度陈育新优秀学生奖学金、大北农励志奖学金2项社会捐资奖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陈育新优秀学生奖学金

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在读学生。

(二)大北农励志奖学金

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在读学生,参评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科期间曾获得过“大北农励志奖学金”的同学不得再次申请。

二、评选指标及奖励

(一)陈育新优秀学生奖学金

全院评选11名,其中一等奖1名,奖励金额12000元/名;二等奖2名,奖励金额6000元/名;三等奖8名,奖励金额2000元/名。

(二)大北农励志奖学金

全院评选3名,奖励金额2000元/名。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要求

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评选学年度操行得分成绩达到80分以上;

2.申请时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3.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评选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

4.评选学年体育成绩或体质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

(二)参评条件

社会捐资奖学金评选按照综合学业成绩排名位点数字由小到大依次进行,如位点相同则比对课程成绩位点大小。

当学年内,获得社会捐资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其他奖学金。

学生获得奖励后,如经查实在评奖期间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纪或道德品质方面的问题,学校将取消其荣誉资格,并收回证书。

四、日程安排

请符合条件需要申请社会捐资奖学金的同学填写附件1,于10月8日前将附件1(以班级+姓名+社会捐资奖学金命名)发送至学习部邮箱:2036322182@qq.com

五、凡是在评优评奖过程中存在弄虛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一切评优评奖资格。

法学院学生奖励及资助工作评审委员会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