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校人发〔2022〕22号)《关于常规通道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的通知》规定,学院共收到2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其中2人资格初审合格。
经学院评审委员会考核、无记名投票表决,拟推荐胡家琪和刘亦峰申报相应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现将具体信息予以公示,无异议者提交学校资格复审、评审会评审。
推荐人选:胡家琪,申报类别:教学型(人文艺体类),申报职务:副教授,主要业绩见附件1。
推荐人选:刘亦峰,申报类别:教学型(人文艺体类),申报职务:副教授,主要业绩见附件2。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11月12日至11月18日)
业绩材料展示地点:法学院行政办公室7-110
教职工如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向学院行政办公室(0835-2882644)电话、书面反映或面谈。
附件1:胡家琪《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
附件2:刘亦峰《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
法学院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