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同学:
为进一步加快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持续激发我校师生创新创业热情,同时为2025年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培育、输送优秀创新创业项目,现通知相关事项如下:
一、参赛对象
2025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以及毕业五年以内的毕业生(2020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生)均可参赛。
二、赛道和组别
(一)高教主赛道
1.新工科类项目: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虚拟现实、智能制造、网络空间安全、机器人工程、工业自动化、新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工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2.新医科类项目:现代医疗技术、智能医疗设备、新药研发、健康康养、食药保健、智能医学、生物技术、生物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医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3.新农科类项目:现代种业、智慧农业、智能农机装备、农业大数据、食品营养、休闲农业、森林康养、生态修复、农业碳汇等领域,符合新农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4.新文科类项目:文化教育、数字经济、金融科技、财经、法务、融媒体、翻译、旅游休闲、动漫、文创设计与开发、电子商务、物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社会工作、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等领域,符合新文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5.“人工智能+”项目:聚焦于人工智能深度融合经济社会各领域发展、赋能千行百业智能化转型升级,符合“人工智能+”发展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需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实践活动。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三)产业命题赛道
1.产教协同创新组: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深度推进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基于“四新”建设的内涵和要求,推动解决制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各类难题,加速产业转型升级与迭代创新。
2.区域特色产业组: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聚焦举办地上海的三大先导产业——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及相关各类产业,提出具有创新性的技术解决方案,助力构建具有竞争力的区域产业生态。
3.命题发布:大赛组委会将于6月中旬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https://cy.ncss.cn)和全球青年创新领袖共同体促进会(PILC)官网(网址:https://www.pilcchina.org)发布相关参赛命题。
(四)国际赛道
国际赛道项目的参赛者(含团队负责人及全体团队成员)均须为具有国外普通高等院校学籍的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详情参考教育部下发的《关于做好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4)国际项目参赛邀请的通知》(附件5)。根据参赛申报人所处学习阶段和项目发展阶段,分为本科生创意组、本科生创业组和研究生创意组、研究生创业组。
以上赛道详情参考教育部发布的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4)的通知和各赛道方案(附件1和附件2)。
三、参赛方式
1.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每个团队的成员3-15人以内(含团队负责人),团队必须确定项目负责人1人,由项目负责人报名参赛。每位参赛人员最多只能担任一个项目负责人,但可以作为项目成员参加其他项目。跨校组建团队的,项目负责人须由我校学生或毕业生担任,项目报送单位须为四川农业大学。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2. .已获往届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参加本届大赛;已获往届大赛省级金奖的项目可不参加校赛和省赛,直接参加全省国赛资格排位赛;已获往届大赛省级银奖的项目可不参加校赛,直接参加学校大赛训练营和省赛资格争夺赛,不占学院指标。历届省赛银奖且有新进展的项目直接填写历届省银推荐表(附件3),请于3月15日22:00前发送至3563094638@qq.com。
四、赛程安排
1.学院初赛评审(预计于三月中旬开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法学院可推荐10个项目、2个国际赛道项目。历届省赛银奖且有新进展的项目可直接参加校赛训练营和省赛资格争夺,不占学院指标。
① 有意愿参赛的团队于3月15日22:00前将项目汇总表(附件4)、商业计划书、PPT等材料(邮件主题和压缩包名称命名为负责人+作品名+赛道命名)压缩发送至法学院创新创业中心3563094638@qq.com邮箱。
②历届获奖项目汇总表:历届省赛银奖且有新进展的项目可填写此表(附件3)
2.校级初赛(2024年4月底-5月初)
初赛邀请校内外赛事专家采用网络评审的方式进行,遴选参加校级决赛的项目团队。
3.校级决赛(暂定2025年5月下旬)
决赛邀请专家对候选团队进行现场答辩评审,进行项目排位赛,同时决出校级金银铜奖若干。
4.项目打磨与推荐省赛(暂定2025年6月-7月)
校赛结束后,大赛组委会将根据省赛、国赛要求选拔优秀团队参加集中培训,并按照省赛配额择优推荐项目参加省级赛事。
五、奖励办法
(一)所有参赛团队均可在第二课堂成绩单根据相关规定加分,获奖团队加分参照第二课堂成绩单标准另算。同一项目多重获奖的按最高级别标准奖励,不重复奖励。
(二)教师指导学生项目获奖,参照《四川农业大学教职工奖励办法》《四川农业大学教师工作业绩评分标准》奖励。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将对获得省级金奖以上项目团队指导教师单列奖金,具体奖励标准以最新文件为准(按最高获奖级别奖励,不累加)。
(三)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大赛的奖励办法,获得国赛金、银、铜奖或者创新潜力奖的指导教师(排序第一),可按照四川省省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程序牵头申报相应等级省级教学成果奖(以创新创业为主要内容),申报名额单列,将在评审中给予倾斜。
(四)获省赛金、银奖团队的指导教师可按照四川省教改项目立项程序牵头申报省级教改项目(以创新创业为主要内容),申报名额单列,同时该获奖项目亦可作为教改结题的重要成果。
相关通知详见法学院答疑交流群:972010624
法学院团委科创分中心
2025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