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关于申报“校友奖学金”的通知

2025年04月11日 16:15作者:点击:[]次


学院全体在读本科生:

为激励我院学子勤奋学习、锐意进取,凝聚校友力量、传承学院优良传统,依据《四川农业大学法学院“博方社工英才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附件1),《四川农业大学法学院“君溯·助航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附件2),《四川农业大学法学院“真道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附件3),现启动2025年校友奖学金申报工作:

一、“博方社工英才奖学金”

(一)评选对象

在校全日制社会工作专业学生。

(二)评选指标及奖励

全院评选10名,奖励金额1000元/名,具体指标分配方案见附件4。

二、“君溯·助航奖学金”

(一)评选对象

在校全日制法学专业大一、大二学生。

(二)评选指标及奖励

全院评选20名,奖励金额1000元/名,具体指标分配方案见附件5。

三、“真道奖学金”

(一)评选对象

在校全日制法学专业大三、大四学生。

(二)评选指标及奖励

全院评选20名,奖励金额1000元/名,具体指标分配方案见附件6。

、评选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全日制在校在读学生;

4.德育素质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

5.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6.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参评学年必修课和选修课初修成绩均全部合格;

7.完成参评学年体质健康测试且成绩合格。(因身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无法参加测试者除外)

(二)参评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行为;

2.申请学年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现象且加权平均成绩居专业前70%(大一学生根据2024年秋季第一学期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参评,大三—大四学生根据2023-2024学年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参评),或表现出良好的研究能力并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同等条件下,学习优秀者优先;

3.积极参加与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在活动中有良好表现;

4.社会实践、专业实习或课题研究成果显著,有很好的教育意义,有很强的社会影响力。

四、日程安排

1. 4月15日18:00下班之前根据申请条件填报“博方社工英才奖学金”申请表(附件7),“君溯·助航奖学金”申请表(附件8)或“真道奖学金”申请表(附件9),并提交荣誉称号等支撑材料压缩包(以班级+姓名+奖学金类别命名)发送至学习部邮箱:3036355387@qq.com。逾期不予受理。

2. 4月18日前学院评审委员会完成材料审核与评审,确定拟获奖名单,面向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法学院学生奖励及资助工作评审委员会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