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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校教发〔2023〕1 号)要求,结合学院和专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在学院领导下全面组织、系统开展转专业工作。法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颜勇、周海波
 组员:唐薇、兰婷、胡家琪、李松杰、邱振铭、刘亦峰
 秘 书:陈波
 纪检督查:王世友
 二、选拔方案
 (一)选拔专业及人数
 法学、社会工作
 
  
   
    | 年级 | 专业 | 可转入人数 | 可转出人数 | 
   
    | 2024 | 法学 | 42 | 42 | 
   
    | 2024 | 社会工作 | 24 | 24 | 
   
    | 2023 | 法学 | 0 | 35 | 
   
    | 2023 | 社会工作 | 38 | 13 | 
  
 
  
 (二)录取依据
 1.申请转入的学生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校教发〔2023〕1号)以及教务处发布的《关于开展2025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
 2.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若申请人数在转入的专业年级可转入人数限额内,则全部录取。
 3.若申请转入的学生人数超出本专业本年级可转入人数限额,则将按照以下程序,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1)综合考核成绩=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80%+面试得分×20%
 (2)面试方式
 ①面试学生个人介绍(1-2分钟);
 ②面试小组成员提问面试(3-5分钟);
 ③面试小组成员根据面试情况给予评分(按100分计算);
 ④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同意转入。
 请第一志愿申请法学院相关专业的同学加入QQ群:678624453。
 此方案的所有解释权归四川农业大学法学院所有。
 咨询地点及电话:7-110,0835-2882644(陈老师)
 纪委监督电话:0835-2882345
  
 四川农业大学法学院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