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同学:
根据《学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学发〔2025〕12号),现将学院2024-2025学年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4级、2023级、2022级、2021级(五年制)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1.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全日制在校在读;
(4)德育素质成绩达到 80 分及以上;
(5)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6)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参评学年必修课和选修课初试成绩均全部合格;
(7)完成参评学年体质健康测试且成绩合格。(因身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无法参加测试者除外)
申请个人荣誉的转专业同学回原班级参评。同一学年内,“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互不兼得。学生获得奖励后,如经查实在评奖期间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纪或道德品质方面的问题,学校将取消其荣誉资格,并收回证书。
2.优秀学生
(1)满足第1点基本要求;
(2)个人文明素养高、生活习惯好、积极参加班集体活动、 关心帮助同学,表率作用发挥好;
(3)学习努力,在创新创业、实践锻炼、志愿服务、文体艺术等方面表现突出;
(4)按照学生综合学业成绩排名位点数字由小到大依次进行遴选,如位点相同则参评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位点小者优先。
本次优秀学生参评为校、院两级,拟评指标参照附件1:《法学院2024-2025学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明细表》,各小班根据分配指标按照综合学业成绩排名确定拟评人选,“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互不兼得情况下顺位依次递补。经小班公示无异议后将附件2:《法学院2024-2025 学年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拟评情况统计表》(以“班级+附件2优生优干拟评情况统计表”命名)于10月8日18:00前报送至学习部邮箱:3036355387@qq.com。
3.优秀学生干部
(1)满足第1点基本要求;
(2)参评学年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届;
(3)热爱学生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主动作为,敢于担当;
(4)积极为广大同学服务,工作能力强,成绩突出,工作考核优秀;
(5)表率作用发挥好,师生认可度高;
(6)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位于同年级同专业或小班前 30% (含)。
本次优秀学生干部参评为校、院两级,拟评指标参照附件1:《法学院2024-2025学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明细表》,经学生自愿申请、小班民主推荐、公示无异议后将附件2:《法学院2024-2025 学年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拟评情况统计表》(以“班级+附件2优生优干拟评情况统计表”命名)于10月8日18:00前报送至学习部邮箱:3036355387@qq.com。
请各小班先确定拟评名单,并通知拟评校级优生、优干的同学于10月9日前在学工系统中进行申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二)优秀班集体
1.班级管理好,班规等制度健全,执行好,全班同学遵守学生行为准则,成员团结,积极向上,学年内无人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无严重违规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2.重视寝室文明建设,室风好;
3.干部班子团结,勤政务实,作风优良,表率作用好,积极完成校、院安排的各项工作,干部无渎职、失职,工作无重大失误;
4.学风建设好,学风状态评价优秀,全班同学学年总平均成绩80分以上,补考、重修人数率低于同年级同专业补考重修人数率平均数;
5.科技学术和文体活动开展好,积极参加校院等组织的活动并受到表彰,社会实践活动参与率高;
6.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综合素质测评、各类评优评奖和奖助学金评定等工作认真规范,无大的差错,结果认同度高。
各小班自主自愿申报,学院组织申报小班进行答辩评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提前准备PPT(3分钟班级介绍+2分钟评委提问),请符合条件的班级于 10 月 8 日 18:00 前将附件3:《法学院 2024-2025 学年度优秀班集体拟评情况一览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档打包(命名格式:如 法学 202101“优秀班集体”评选证明材料)发送至学院学习部邮箱:3036355387@qq.com。
三、凡是在评优评奖过程中存在弄虛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一切评优评奖资格。
法学院学生奖励及资助工作评审委员会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