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支部: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发展团员质量,根据《关于新时代新征程加强和改进团员队伍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按照“坚持标准、调控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现将高质量做好2025年发展团员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展团员条件
(一)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二)政治思想上先进。高扬理想信念旗帜,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违背党中央精神的错误言行,积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坚持传播党的政策主张,主动完成青年大学习,主动面向身边青年开展思想引领工作。
(三)道德品行上先进。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积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气。积极锤炼高尚品格,践行和倡导社会公德。主动在志愿四川上注册志愿者,积极主动参加各级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在第二课堂成绩单或志愿四川平台应有志愿服务或社会实践相关记录。
(四)执行纪律上先进。积极向党章党纪看齐,模范遵守团章团纪,认真执行团的决议,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团的活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中做表率。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各种行为规范,在校期间无不良表现,无违纪处分。
(五)发挥作用上先进。励志勤学,敏于求知,增长才干,不断提高与时代发展和事业要求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 2024-2025学年必修课无补考、重修记录,考试无任何违纪违规记录;
2. 学习成绩班级综合排名原则上应在50%以内,思政课学习成绩原则上为优良。
3.未经团组织培养考察的青年,一般不得发展入团。
二、发展团员指标
指标结合学院青年学生基数、学院申报计划和近三年团员发展工作落实情况确定,具体发展指标为32名。
三、团员推荐流程
(一)推荐入团积极分子
1、 入团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小班团支部提出入团申请,申请入团应采取书面申请的方式,由申请人亲笔书写,真诚表达加入中国共青团的志向。 (入团申请书格式要求见附件2),所有有意向入团且满足上述条件的同学均可申请。各团支部应采取团员推荐的方式,各小班团支部就相关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召开支部大会对其进行民主投票,一般采取差额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赞成票数占支部团员总数(含预备党员、党员)1/2以上者作为拟推对象向学院团委推荐。学院团委将在各支部推荐的入团申请人中确定入团积极分子。
(二)推荐拟发展对象
1、申请条件:满足发展标准,且已被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且在学院团校顺利结业、现处于培养考察期的同学,具体名单详见《附件5:法学院参加12-15期团校名单》。
2、发展流程:符合条件的同学可以向团支部提交拟发展对象推荐表(附件3),各小班团支部就相关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召开支部大会对其进行民主投票,一般采取差额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赞成票数占支部团员总数(含预备党员、党员)1/2以上者作为拟推对象向学院团委推荐;学院团委将结合学业成绩、结业成绩、志愿服务、 社会实践、各类获奖等方面综合推荐。
四、工作要求
1.各团支部严格按照《四川农业大学发展团员工作实施细则》(附件1)要求,推荐过程应严格秉承公平公开原则,严禁拉票贿选,严禁造假,篡改、伪造相关数据材料,对在民主推荐中搞拉票、助选、造假,篡改、伪造等违规违纪活动的,一律取消推荐资格,且一年内不得参与推荐。
2.各团支部名单上报后不再更改,请各团支部认真组织推荐。
五、日程安排
1、请符合条件且有意申请发展对象的入团积极分子(参加过团校培训班)撰写入团申请书(详见附件2)并向团支部提交附件3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志愿时长、比赛获奖、荣誉证书等),各团支部将附件3及相关荣誉证明材料的电子档于10月15日(周三)下午18:00前打包并发送至学院团委组织建设中心邮箱fxyzzjszx@163.com。文件命名为“XX支部+拟发展对象推荐”。
2、各支部团支书认真学习了解发展团员流程并严格执行《四川农业大学发展团员工作实施细则》(附件1),组织有意向成为入团积极分子的同学撰写入团申请书(详见附件2),并且以团支部为单位于10月15日(周三)下午18:00前将入团积极分子名单(附件4)电子档(此次推荐为发展对象即提交的附件3中涉及的的同学在最后一栏备注“拟发展对象”)发送至团委组织建设中心邮箱fxyzzjszx@163.com。文件命名为“XX支部+入团积极分子推荐”。
3. 学院团委将从参加过团校(积极分子培训班)的同学中进行综合考量以确定拟发展对象名单,名单将以院网通知的形式进行公布。
附件:
附件1 《四川农业大学发展团员工作实施细则》
附件2 《入团申请书模板》
附件3 《2025年秋季拟发展团员信息统计》
附件4 《2025年秋季入团积极分子信息统计》
附件5 《法学院参加12-15期团校名单》
共青团四川农业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