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法学院专业建设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6年04月10日 14:27作者:点击:[]次


为进一步深化法学院专业教育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推动课程体系创新与特色发展,学院决定启动专业建设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 须为法学院在岗教师,鼓励跨专业、跨课程组建教学团队。

2. 每位教师作为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项,且已经获校级及以上建设项目立项的,不得申报同类项目。

二、培育项目具体要求

1. 课程思政建设项目

(1)基本要求

申报课程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① 课程负责人具有丰富的校外工作或实践经历。

② 思政课教师与专业课教师结对,参加课程团队教研活动,进行集体备课、研讨。

③ 课程资源、课程大纲、课程教案、课程考核中均含有课程思政元素。

④ 课程组挖掘有特色的课程思政元素,有机融入课程教学,取得明显成效。

(2)建设内容

将思想政治教育与实践相结合、与创新思维相融合、与科研产业发展相契合,并充分运用智能化技术,将思政教育有机融入以学生成长为中心的教育体系,探索“思政+”课程建设体系,打造师生同学同研同讲同行育人新范式,实施课程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课程评价需突破以知识考核为核心的传统模式,建立“知识—能力—价值”三位一体的评价标准。

(3)建设目标

① 构建多元化的课程思政元素库,通过课内外相结合,在课堂教学和课程实践中实现无形化融入。

② 凝练出具有学科特色的课程思政教学模式,推广范围延伸至不同院系、学校,示范应用效果显著。

③ 显著提升学生学农知农为农的精神,学生能运用科学创新思维、辩证思维掌握本领、提升能力。

(4)结项条件

① 提交《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成效报告》一份,内容应涵盖建设路径、教学实践、学生反馈及成效分析,字数不少于3000字。

② 形成《课程思政教学案例集》一册,收录不少于5个具有示范性的课程思政教学案例,案例需包含设计思路、融入方式、教学效果及反思。

2.实验教学建设项目

(1)申报范围

① 申报课程须为纳入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基础或专业实验课程(含单列实验和课带实验),截至2026年6月30日应能完成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与完善,课程单个学期时长不少于16学时,注重培养学生自主探究能力。

② 申报课程应紧密围绕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体现先进教学理念、专业核心知识、最新科研成果(或行业产业先进技术),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并承诺在立项后持续建设与改进。

③ 申报课程须依据教学大纲,紧密对接本领域前沿科技和产业需求,创新改革实验项目内容和技术方法,鼓励设置综合性实验项目。

④ 依托国家级和省级一流课程、高阶课程、应用型品牌课程、创新创业示范课程、创新性实验项目等进行升级建设的实验课程,予以优先立项。

(2)申报类型

① 科教融汇实验课程类。侧重将学科前沿与科研成果融入实验教学,建设具有前沿性、创新性和高阶性的实验课程(项目),培养学生科研素养与创新能力。

② 产教融合实验课程类。注重与科研院所、头部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合作,将产业新技术、新方法引入实验教学,建设具有应用性、实战性和创新性的实验课程(项目),提升学生实践能力与创新意识。

③ 人工智能赋能实验课程类。运用人工智能技术重构实验教学内容与模式,突破“高成本、高风险、不可重复”的限制,推动“教、学、管、评”智能化升级,培养学生人工智能思维与实际问题解决能力。

(3)结项条件

① 制作并提交课程实验教学介绍视频一份,时长不少于5分钟,内容应涵盖课程设计理念、实验项目特色及教学实施过程。

② 提交《创新性实验项目设计案例》一份,案例应体现前沿性、创新性与高阶性,包含项目背景、实验目标、内容设计、实施过程及学生成果等完整要素。

3.实践教学建设项目

(1) 课程范围

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性质为实践教学的各专业实践课且为2026年内开设完成的课程。原则上,课程时长不少于25学时、开设时间3天及以上、实践环节占比不低于80%。

(2)建设要求

申报课程应聚焦专业能力培养,体现产教融合、校企协同育人理念,具备明确的教学目标、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和良好的教学成效。具体如下:

① 课程内容应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战略,围绕粮食安全、乡村振兴、生态文明、智慧农业等重点领域,开发具有专业特色和实践深度的教学项目,强化学生解决复杂实际问题的能力。

② 申报课程应坚持产教融合导向,积极对接真实生产场景,引入行业企业最新技术标准、岗位规范和生产流程,充分利用国家级和省级等各类实践教育基地或者龙头企业(优质企事业单位)资源优势,校企协同、共同设计并实施实践教学项目。

③ 鼓励跨学院、跨专业联合申报,推动资源整合与协同创新。支持组建跨学科教学团队,探索“一基地多专业”轮转实践模式,充分利用行业头部企业资源,构建“跨学科—多专业”全链条生产实践体系。

④ 申报课程应明确教学目标、优化内容设计,强化实践环节。课程须由校内与企业双导师共同指导,并确保学生有充足的、在真实场景下的上手操作训练。建立多元评价体系,引入企业导师评价,同时考核评价应突出实践导向,过程性考核成绩不得低于总成绩的60%。

(3)结项条件

① 制作并提交课程实践教学实况视频一份,时长不少于5分钟,内容应真实反映实践教学场景、校企协同指导过程及学生实操环节。

② 提交《实践教学设计报告》一份,内容应包括课程目标、教学内容、组织实施、校企协同机制、评价体系及教学成效分析。

4.人工智能赋能教学建设项目

(1)基本要求

准备建成AI课程并投入使用,能够体现AI技术与学科及专业内容的深度融合。

(2)建设内容

运用人工智能构建新型教学范式,重塑课程内容体系,整合各类教学资源,将人工智能技术融入课前、课中、课后等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从知识图谱转向能力图谱的知识、能力、素质一体化教育,推动教学从“师生交互”向“师/生/机”深度交互转变,开展方式更灵活、资源更丰富的个性化、自主性、进阶式学习。

(3)建设目标

① 形成高水平示范引领课程,从能力图谱、问题图谱、知识图谱等多个维度开展课程体系设计,充分支持专业毕业要求。

② 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开发设计AI助教等智慧教学工具,加强学生学习数据的动态采集和深度挖掘分析,针对不同学生群体开展个性化的自适应学习,构建智能化、个性化的课程体系。

③ 有效提升学生高阶思维、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出更加适应人工智能时代的复合型人才。

(4)结项条件

① 完成课程知识图谱、问题图谱、能力图谱各一份,图谱应结构清晰、逻辑完整,能够系统支撑专业毕业要求。

② 完成课程教学平台建设,实现AI助教等智慧教学工具的应用,并提交平台运行数据及使用效果分析报告。

5.教学改革项目

(1)申报范围

聚焦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开展有组织教研教改,加强有组织人才自主培养,有组织提升人才培养服务国家和区域发展能力,重点围绕课程思政与“三全育人”体系构建、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卓越人才培养和“四新”建设、教学组织与教学模式创新、一流专业课程与教材建设、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科研育人与实践育人、教育教学数字化转型、教师教学能力提升、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协同育人、教育教学评价改革和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改革等方面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开展研究和实践探索。

(2)申报要求

① 项目负责人应对所申报项目相关问题、国内外教学改革研究动态、我国高等教育相关政策、改革趋势等有一定的了解和认识,具有一定的教学研究与改革经验,并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② 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和实践基础,符合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方向,能够反映近年来国家和四川推进本科教育高质量发展、全面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探索与成果,解决教学领域内的关键性、制约性问题,预期可以取得突出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实践成果,具备申报国家和省高级别教学成果奖的潜力,能够在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中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

(3)结项条件

形成与申报主题相关的教改论文1篇,字数不小于5000字,项目负责人须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6.教材建设项目

(1)申报范围

本次立项支持的教材须为我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所开设的专业课需要使用的教材。

(2)申报条件

经一年培育期,预期能在出版社出版,并达到申报省部级规划教材水平的教材项目。

(3)申报要求

① 教材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确保思想性、科学性、系统性与时代性。

② 教材编写应反映先进教学理念,适应当代大学生学习特点与思维方式,推动教学模式与学习方式变革,体现启发式教学、探究式教学要求,促进学生自主学习。

③ 教材主编须由我校在编教师担任,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较高的学术造诣,且长期担任该门课程教学任务,讲授本课程二年以上。

(4)结项条件

① 按申报计划,完成教材全部书稿的撰写与修订工作。

② 教材须由正规出版社正式出版,并提交出版合同及样书。出版教材应达到申报省部级及以上规划教材的水平要求。

三、资助经费及名额

序号

项目名称

计划立项数

每项资助经费

1

课程思政建设项目

2

2000

2

实验教学建设项目

1

2000

3

实践教学建设项目

1

3000

4

人工智能赋能教学建设项目

1

3000

5

教学改革项目

2

2000

6

教材建设项目

2

5000


以上经费主要用于材料费、资料费、出版费、学生交通费等的报销。

四、申报与评审程序

1.申报

请申请人于2026年4月27日(星期一)12:00前,将纸质版申报书提交到7-104(陈波老师办公室),电子版申报书发陈波老师邮箱37054443@qq.com,逾期不予受理。

2.评审

组建包含学院领导、系主任、学院督导在内的评审组,进行申报书的评审。

3.结项时间

原则上立项项目应在立项之日起1年内结项。2027年4月,组织结项评审。

法学院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