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同学:
为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推动学院学生工作高质量发展,接校团委通知,开展2025-2026年院级学生会先进工作者、学生会工作优秀志愿者评选表彰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项目和条件
(一)参评名额
1.学生会先进工作者共计评选7名,面向学生会主席团及部门负责人展开评选。
2.学生会工作优秀志愿者共计评选4名,面向学生会固定志愿者展开评选。
(二)参评条件
学生会先进工作者及学生会工作优秀志愿者 符合校学发〔2025〕12号《学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六章 学生奖励及荣誉体系-评选办法中的基本条件要求。
1.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行高尚,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学业优良,品行端正,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无违规违 纪情况,参评学年学业成绩排名前50%,且无补考、无重修 记录;
3.热爱学生工作,认真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积极为广大同学服务,连续任职1届或1年;
4.密切联系同学,作风务实,乐于奉献,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三)参评流程
自主申请→学院审查→名单公示→公开表彰。
二、具体要求
1.符合条件且有意参评的同学向学生会办公室提出申请,学生会择优推荐并公示3天。
2.参评同学应提交相应材料的证明材料,与申请表一并提交至学生会办公室邮箱:3049485054@qq.com。
3.学生会先进工作者、学生会工作优秀志愿者评选优先参考本学年工作优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有效必修加权成绩、志愿时长靠前同学。
三、评选办法和日程安排
(一)评选办法
学生会先进工作者、学生会工作优秀志愿者由学院团委组织评选并审定。
(二)日程安排
项目 | 日期 | 内容 |
自主申报 | 4月13日—4月14日 | 学生完成自主申报,将参评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
学院审查 | 4月15日—4月16日 | 学院审批学生申报材料,拟定名单 |
名单公示 | 4月17日—4月21日 | 拟推荐人员名单公示 |
附件1.法学院2025-2026学年拟评“学生会先进工作者”、“学生会工作优秀志愿者”信息汇总表
共青团四川农业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