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关于开展2025-2026年院级学生会先进工作者、学生会工作优秀志愿者评选表彰的通知

2026年04月13日 15:32作者:点击:[]次


全院同学:

为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推动学院学生工作高质量发展,接校团委通知,开展2025-2026年院级学生会先进工作者、学生会工作优秀志愿者评选表彰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项目和条件

(一)参评名额

1.学生会先进工作者共计评选7名,面向学生会主席团及部门负责人展开评选。

2.学生会工作优秀志愿者共计评选4名,面向学生会固定志愿者展开评选。

(二)参评条件

学生会先进工作者及学生会工作优秀志愿者 符合校学发〔2025〕12号《学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六章 学生奖励及荣誉体系-评选办法中的基本条件要求。

1.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行高尚,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学业优良,品行端正,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无违规违 纪情况,参评学年学业成绩排名前50%,且无补考、无重修 记录;

3.热爱学生工作,认真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积极为广大同学服务,连续任职1届或1年;

4.密切联系同学,作风务实,乐于奉献,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三)参评流程

自主申请→学院审查→名单公示→公开表彰。

二、具体要求

1.符合条件且有意参评的同学向学生会办公室提出申请,学生会择优推荐并公示3天。

2.参评同学应提交相应材料的证明材料,与申请表一并提交至学生会办公室邮箱:3049485054@qq.com。

3.学生会先进工作者、学生会工作优秀志愿者评选优先参考本学年工作优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有效必修加权成绩、志愿时长靠前同学。

三、评选办法和日程安排

(一)评选办法

学生会先进工作者、学生会工作优秀志愿者由学院团委组织评选并审定。

(二)日程安排


项目

日期

内容

自主申报

4月13—4月14

学生完成自主申报,将参评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学院审查

4月15—4月16

学院审批学生申报材料,拟定名单

名单公示

4月17—4月21

拟推荐人员名单公示

附件1.法学院2025-2026学年拟评“学生会先进工作者”、“学生会工作优秀志愿者”信息汇总表

共青团四川农业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