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实务大讲堂系列讲座:李曜耀开讲 “我们该如何选择——以三个效果统一指导司法裁判”

2026年11月04日 17:32作者:胡许馨卉 邹钰嫣 周于入 审稿:张俊贤 点击:[]次


11月3日下午,学院特邀汉源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曜耀做客法律实务大讲堂,在文法楼119举办题为“我们该如何选择——以三个效果统一指导司法裁判”专题讲座。讲座由党委办公室辅导员徐菁主持,学院百余名学生到场聆听。

李曜耀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切入点,指出司法实务中同一案件在法律框架下往往存在不止一种处理方案。她强调,法官作出最终裁判,不仅要在法律规则内部寻找依据,更要让裁判结论经得起法律、社会与历史的多重检验。围绕这一命题,她系统梳理了其中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三者的内涵及其内在联系。

李曜耀详细阐述了司法裁判中形式判断与实质判断的双重维度。她指出,形式判断需审视犯罪主体、客体等要件,而实质判断则需考量社会危害性是否达到严重程度,并需严格做好刑法的边界控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指出要实现法律、政治与社会“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关键在于法官既要具备严谨论证的技术理性,又要拒绝机械司法、契合朴素正义的社会理性,更要坚定政治立场的职业理性“三个理性”的融会贯通。

整场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落下帷幕,同学们纷纷表示收获颇丰,不仅理清了“三个理性”融通的方法路径,更对法律人肩上的责任与担当有了切身的体会,立志把课堂上学到的规则之理,化作日后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实践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