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的工作流程有哪些”、“预备党员考察内容是什么”、“党员材料的填写规范如何”……,4月11日,法学院在十教A319举行了学生党建工作培训会,学院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薛治伟、党委副书记刘思麟,党委办公室全体老师和全体学生党员参会。
会上,薛治伟从组织领导、教育培养、发展党员、党员管理和作用发挥五个方面解读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他要求全体学生党员要树立党员的身份意识,要对照“四个合格”的目标要求,角色意识要提高、工作能力要达标、日常表现要模范、作用发挥要凸显。在加强理论学习和服务同学的过程中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争当一名合格的党建工作学习者、服务者和管理者。
党委办公室教师就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标准、党员发展基本程序、党员材料规范化填写、组织生活形式和内容、“三会一课”要求和规范等方面进行了培训和指导。
据悉,为夯实学院学生党建工作基石,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在党建工作中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作用,进一步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学院党委一方面成立了学生党建服务中心,下设青先工作部、组织部和宣传部,从入党积培养的考察、学生党员的组织发展、党员的后续教育和管理等环节加强对学生党员的管理和指导。另一方面为区分不同党员的特点,做到因材施教,分类指导,学院出台系列措施,对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新转正党员、学生干部党员、毕业生党员的教育目标和实现路径做出了分类要求和指导。此外各支部还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特色,把组织生活与专业实践相结合,更好地服务师生群众。如法学党支部同学成立了法律咨询服务小分队,通过每月的法律校园主题宣传、线上线下的法律咨询和援助等活动来帮助师生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各种法律困惑或问题。社工党支部同学则充分发挥专业志愿者优势,通过“社工+志愿者”的模式带动大学校园志愿活动的项目化、专业化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