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与香港浸会大学达成合作意向推动学术平台建设

2016年12月27日 09:25作者:法学院点击:[]次



   

1226日,香港浸会大学社会科学硕士(社会工作)课程主任梁丽仪博士应邀来我校访问,与法学院就双方开展学术交流合作达成意向。法学院院长赵晓霞,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兼副院长薛治伟,副院长朱雨欣,以及学院师生共同参与。

梁丽仪博士代表香港浸会大学社会工作系与我校法学院就双方合作达成初步意向。双方明确,接下来将在交换学生以“服务学习”的形式开展实习、教师之间互访交流参会、学术研究出版等方面进一步加强交流合作。在交流中,双方还就社会服务实务、社会政策法规、社会企业管理等方面加强研究合作等事宜进行了商议。

期间,梁丽仪博士向全院学生进行了以“香港社会工作教育与学科建设”为主题的讲座,以香港浸会大学为例介绍了香港社会工作本科和硕士教育的情况。

据悉,法学院高度重视学术平台建设和扩大对外交流,将牢牢把握“依法治国”时代背景,以及“建设一流农业大学”目标下大法学学科综合发展的历史机遇,扩大对外交流,搭建学术平台,推动专业发展和学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