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学院融法利民一小分队围绕着调查巴中市通江县老有所养的问题,来到了距离通江一小时车程的麻石镇。
7月16日一早,队员们坐着仅能容纳少数人的面包车,经过一条蜿蜒连绵的山路,便来到了位于山上的麻石镇。麻石镇一方面被周围的山紧紧的包围着,小镇里显露着不可避免的山地的地形因素,一方面,经过人们的劳动,呈现给我们的是一个在赶集日热闹非凡的和谐的小镇。
在一家小诊所里面,队员采访了一对坐在门口角落里紧紧依偎在一起的夫妻。当夫妻俩被问及如果子女不赡养父母,父母是否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去维护自己的权利时,阿姨一下子激动起来,向队员们述说了一个发生在她周围的子女不赡养自己父母的例子,途中,旁边的叔叔始终沉默着望着前方。原来这个儿子不仅不赡养自己的父母,还动手打自己的父母后离家出走,丢下父母独自在另一个镇上生活,家中的父母只有靠自己的双手来养活自己。当队员询问到那个父母是否采用法律时,阿姨激动的说,告了啊,上面有人来了解情况,还判这个儿子给父母九千元,只是这个儿子已经跑了,就没有办法了,阿姨最后有些无奈。由于团队中都是法学的学生,阿姨还向大家询问出现这样的情况,是否可以向法院进行申诉等这些法律问题。可惜的是,队员们由于学识尚浅,只能靠所学得微薄的知识为他们解答。
随着依法治国的进行,法律观念渐渐深入人心。即使是在大山里,面对子女不赡养老人、甚至虐待老人的问题,也会有老人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