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公司法青年巡回论坛第7场——新《公司法》下出资规则与股东身份问题,在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举行。我院教师蒋昇洋博士作为论辩人受邀参与本次论坛。
论坛围绕新《公司法》中的出资规则和股东身份问题等理论实践难点问题展开热烈研讨。蒋昇洋对股东名册、股东资格以及催缴出资交流个人观点,其表示股东身份资格的获取应属组织法的规制范畴,股东身份的认定和获得不应当只是交易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达成合意即可,此时应当有一个组织化的认定机制即公司对股东资格的确认,股东名册的变更记载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公司对此予以确认的标志。同时,对于催缴出资他认为因董事在进行催缴的时候有选择的余地,那么其就存在利用该选择权进行滥权的风险,所以他认为在未来的司法解释中应当进行关联董事的表决回避,同时强化此过程中董事的责任追究。
本次论坛由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主办,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承办,西南财经大学公司法治研究中心、西南财经大学习近平经济思想研究院协办。本次论坛吸引了来自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四川大学法学院、重庆大学法学院、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等高校科研机构的公司法学者参与。